農資導報農藥2025-12-24 17:47:24
![]()
各農藥登記證持有人:
根據農業農村部第925號公告規定,同一登記證號的農藥產品應當標注同樣的商標,委托加工、分裝的產品不得標注受托人的商標。農藥登記證持有人應當如實、及時填報農藥標簽標注商標及變更信息。受農業農村部種植業管理司委托,我所已在中國農藥信息網開通填報專欄,現將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填報方式
登記證持有人在中國農藥信息網“數字平臺”欄目通過企業賬號和密碼登陸填報窗口。填報農藥產品標簽商標信息時,將標簽上商標放置的實際位置(標簽的四角)準確填報在相應填報框內(標簽的四角對應四個商標位置填報框),選填時在四個填報框按商標實際位置選擇一個或多個框填報。每個填報框可展示一個或多個商標,但應編輯成一張圖片進行上傳,圖片顏色應與實際標簽一致,且清晰可識別,大小不超過2M。提交后系統將提示填報成功,并自動采集填報日期。
二、查看方式
填報提交后1個工作日內,公眾可通過中國農藥信息網“標簽和商標查詢”欄查看填報結果。
確因企業合并分立、注冊商標變更等特殊情況需要更改標注商標的,登記證持有人可按前述方式重新填報。填報提交后,可在“標簽和商標查詢”欄可查看到重新填報的商標信息及其日期,以及以前填報的商標信息及其日期。
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
2025年12月24日
![]()
![]()
轉載請按以下格式注明:
文章來源: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
本期編輯:彭樂瑤
本期審核:翟怡婷
本期監制:吳俊生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