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彌渡縣人民政府
關于楊燕等同志試用期滿任職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有關單位:
根據《云南省黨政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辦法(試行》規定,楊燕等8名同志試用期滿,縣人民政府決定:
楊 燕任彌渡縣搬遷安置辦公室副主任;
許城森任彌渡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一大隊大隊長;
禹學良任彌渡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紅巖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彌渡縣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紅巖中隊中隊長;
石玉洪任彌渡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德苴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彌渡縣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德苴中隊中隊長;
尚光文任彌渡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牛街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彌渡縣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牛街中隊中隊長;
鄭學林任新街鎮綜合保障和技術服務中心主任(八級管理崗位);
李萬平任密祉鎮黨群服務中心主任(八級管理崗位);
楊濟先任苴力鎮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八級管理崗位)。
任職時間從試用之日起算。
2025年12月17日
來源:彌渡縣人民政府網
編輯:陳絲華
值周:黑浩川 胡亞玲
主編:李勝
生態環保普法宣傳小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三十二條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根據對公眾健康和生態環境的危害和影響程度,公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錄,實行風險管理。
排放前款規定名錄中所列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對排污口和周邊環境進行監測,評估環境風險,排查環境安全隱患,并公開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環境風險。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