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近一個月,勁拓股份(300400)披露了關于深圳證監局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決定的整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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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11月28日披露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經深圳證監局查明,勁拓股份存在多項財務核算不規范問題,具體包括股份支付費用核算不準確、收入核算不規范、未恰當識別銷售合同中的重大融資成分、應收賬款壞賬計提不準確、部分存貨跌價準備計提不準確等。
針對上述違規事項,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勁拓股份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并對時任董事長王新杰、現任董事長WU SIYUAN(吳思遠)、時任總經理徐德勇、現任總經理朱璽、時任財務總監邵書利、時任代財務總監毛一靜等6名責任人出具警示函。
根據整改報告,針對上述深圳證監局指出的四項財務規范性問題,公司已完成整改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事項已引發受損投資者的索賠。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的,受損投資者有權依法向公司主張民事賠償。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初步判斷,在2020年11月28日至2025年11月28日(含當日)期間買入勁拓股份股票,并在2025年11月28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機會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報名參與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內容來源:大眾證券報
編輯:陳陟
審校:李秋捷
責編:徐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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