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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銀行兩支行違規操作被罰50萬元 暴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亂象
近日,貴陽銀行旗下兩家支行因違規操作被監管部門處以罰款,合計金額達50萬元。這一事件不僅反映出部分銀行機構在業務操作中的合規性問題,更暴露出當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領域存在的深層次問題。此次處罰涉及的違規行為包括違規收取小微企業貸款承諾費和貸款項目資本金未真實入賬,都是監管部門重點關注的領域。
根據遵義金融監管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貴陽銀行習水支行因違規收取小微企業貸款承諾費被處以20萬元罰款。值得注意的是,時任該支行行長的李偉也因同樣違規行為受到警告處分。這一處罰決定顯示出監管部門對銀行違規收費行為"雙罰制"的嚴格執行,既追究機構責任,也問責相關責任人。
貸款承諾費是指銀行在貸款審批過程中,向借款人收取的承諾在一定期限內提供貸款的費用。根據監管規定,銀行不得向小微企業收取此類費用,以切實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貴陽銀行習水支行的違規行為,直接增加了小微企業的融資負擔,違背了國家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導向。
與此同時,貴陽銀行正安支行因貸款項目資本金未真實入賬被處以30萬元罰款,時任支行行長馮在穩也受到警告處分。這一違規行為更為嚴重,涉及銀行信貸業務的合規性和真實性。項目資本金真實入賬是銀行風險管理的基礎要求,未真實入賬可能導致銀行對項目風險判斷失誤,進而影響金融體系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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