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對刑滿釋放且具備履行能力的被執行人恢復執行 ——劉某、陳某甲與梁某、張某甲等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執行案 【執行要旨】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的勝訴當事人經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仍無可供執行財產,案件裁定中止執行后,各被執行人相繼刑滿釋放回歸社會,具備履行能力,申請執行人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規范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規定(試行)》第九條第一款、《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中止執行案件恢復執行的規定(試行)》第四條等規定,申請恢復執行。法院經核實相關情況,依法立案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兌現勝訴權益。【基本案情】 劉某、陳某甲與梁某、張某甲等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一案,法院判決:梁某賠償劉某、陳某甲的經濟損失179968.24元;張某甲、張某乙、黎某、黃某、陳某乙各賠償劉某、陳某甲的經濟損失15425.85元,梁某、張某甲等6人相互負連帶賠償責任。判決生效后,因梁某、張某甲等6人未履行完畢義務,劉某、陳某甲遂向法院申請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法院窮盡財產調查措施,未發現被執行人梁某、張某甲等6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且被執行人均在服刑,未能執行到位賠償款項,法院于2006年裁定中止執行。2023年,申請執行人陳某甲法院尋求幫助,稱其兒子被害未執行到位賠償款項,其夫,即申請執行人劉某于近年去世,家庭失去經濟支柱,沒有固定收入來源,讓本來就已困難的家庭雪上加霜,而被執行人相繼服刑完畢回歸社會,有一定經濟來源履行賠償義務。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材料,主動了解情況并指引其申請恢復執行。經依法查詢、凍結各被執行人的財產,法院劃撥被執行人張某銀行存款62951.87元支付給申請執行人,并通過多種渠道敦促其余被執行人履行義務,依法對未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實施信用懲戒,截至2024年2月累計恢復執行執行到位13.8萬元。【典型意義】 被執行人雖服刑完畢,但不代表履行賠償義務完畢。即使執行程序中止多年,只要發現被執行人具備執行能力,法院仍可積極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法院始終秉持司法為民的理念,關懷與保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用真金白銀兌現司法為民的莊嚴承諾。
習近平對中央企業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
充分認識職責使命更好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
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貢獻更大力量
李強出席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并講話
新華社北京12月23日電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近日對中央企業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企業認真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積極服務國家戰略,在國民經濟中發揮了骨干和支柱作用。
習近平強調,新征程上,中央企業要充分認識肩負的職責使命,更好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勇擔社會責任,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貢獻更大力量。要聚焦主責主業,持續優化國有經濟布局,切實增強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競爭力。要立足實體經濟,強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要進一步深化改革,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健全公司治理結構,著力解決制約企業發展的深層次問題,努力建設世界一流企業。要統籌發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風險,不斷夯實企業安全發展的基礎。
習近平強調,要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加強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壓實管黨治黨責任,推動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促進黨建工作與生產經營深度融合。要完善制度、強化監督,堅決懲治腐敗,鍥而不舍糾治“四風”,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12月22日至23日在京召開。會上傳達了習近平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強出席會議并講話。
李強在講話中指出,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對中央企業提出了明確要求和殷切希望,具有很強的戰略性和指導性,為做好中央企業工作進一步指明了方向。我們要深入學習領會,抓好貫徹落實。
李強指出,“十五五”時期是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夯實基礎、全面發力的關鍵時期,中央企業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對形勢的科學判斷和決策部署上來,進一步明確方位、找準定位,切實擔負起職責和使命。要在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中提供強力保障,加快傳統基礎設施更新和數智化改造,適度超前開展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要在實現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可控中當好擔綱主力,結合主責主業發展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保障能源資源供應,增強產業鏈韌性。要在推進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中強化基礎支撐,加強應用基礎研究,提升關鍵共性技術供給質量。要在服務國家重大戰略中積極主動作為,為發展全局作出更大貢獻。要進一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在優化國有經濟布局、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提升國資監管效能等方面走在前列。要把黨的領導貫穿到改革發展各方面全過程,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李強強調,中央企業負責人要以更加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履職盡責,增強大局觀念,善抓主要矛盾,勇于改革創新,提高駕馭復雜局面、解決突出問題的能力,帶領企業不斷開創改革發展新局面。
張國清主持會議。吳政隆出席會議。
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中央企業、中管金融企業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來源:新華社
編排、一審:葉佩琳
二審: 朱峰立
三審:李秋海

云浮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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