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袁文才、王佐被錯殺,彭老總有多少責任?
彭老總自己對這件事是承認的,曾經對薄一波直言不諱地說:“袁、王之死,我負有責任。”
現在的關鍵問題就是:彭老總應該負的責任有多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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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早在1928年6月召開的中共六大會議上,就通過了《蘇維埃政權組織問題決議案》,其中專門提到了如何對待像袁文才、王佐這樣的“土匪”武裝,說,對待這些土匪或類似的團體聯盟,只在暴動前可以利用,等暴動之后就要解除他們的武裝,并嚴厲地鎮壓他們,他們的首領也要當作反革命的首領看待,要完全殲除。
應該說,這項決議是在“左”傾路線下制定出來的,已經被歷史證明是錯誤的,但是在當時的歷史環境下,下面的人也只能按照這樣的要求去做。
這就是袁文才、王佐被錯殺的歷史背景。
到了1930年2月,湘贛邊界特委召開會議,批判袁文才、王佐的錯誤,但袁、王二人拒不認錯,王佐還把手槍拍在桌子上,要跟特委的領導動手。
當時,彭老總率領的紅五軍就在附近,特委領導就去找到彭老總,添油加醋地把情況說了一遍,讓彭老總派部隊解除袁文才和王佐的武裝。
彭老總雖然半信半疑,但他也知道中共六大作出的決議案,再加上特委領導親自來請他出兵,彭老總就沒有再多想,派紅五軍第四縱隊去了。
結果,袁文才當場被打死,王佐在逃跑時也掉進河里淹死了,釀成了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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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件事,彭老總也是一直都耿耿于懷,后來在抗戰時期曾經對薄一波說:“袁、王之死,我負有責任。……毛澤東同志對此進行了嚴厲批評,認為無論如何沒有理由將他們殺掉。袁、王二人對創建井岡山革命根據地是有功勞的。此事追悔莫及,錯就錯在輕聽輕信上面。”
所以,彭老總在這件事上雖然是有責任,但他的責任并沒有那么大,最主要的責任還是中央的“左”傾路線造成的,即使沒有彭老總,袁文才和王佐也一樣會被錯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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