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員(2):“四多四難”,做“人”的工作好難干!
碧翰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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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城區街道的政法委員,還兼任武裝部長。
和其他班子成員主要做“事”的工作相比,當政法委員,最主要的是要做“人”的工作,做“人心”的工作,切切實實的感受就是“好難干”,有的時候真是不想干了。
擔任政法委員三年多來,我的主要精力都花在了政法、信訪工作上面,主要感覺就是兩個字:一個“累”,一個“難”。
一、累:四多
說到“累”,就是任務太繁重,具體體現為“四多”:一是矛盾訴求多;二是信訪事項多;三是特殊人群多;四是追責問責多。
去年一年,我所在街道共調處矛盾糾紛近三百起,這也是我的主責主業,重在抓好調解。
好在街道主要領導很重視這方面工作,經費保障也從不打折扣,該花的一定給花,只是有些錢花了,也不好報銷,比較傷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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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難:四難
說實話,眼下政法委員還是有些尷尬的,責任很大,能力卻難以匹配,特別是在化解矛盾糾紛和解決信訪事項方面,的確面臨不小的困難。
一者,隱性矛盾排查難。比如,婚姻家庭矛盾,基層往往都是處于被動狀態的,一般不可能主動去排查,畢竟這是高度隱私。
不少群眾往往最反感“敲門行動”,沒事跑人家家里干什么。城市與鄉村還是不一樣,大家比較注重獨立隱私,不像鄉村的門都是開著的,大家并不熟、也不想熟。
可是有的上級要求我們政法委員是“神仙”,什么矛盾都要能夠事先預測。
二者,無理上訪穩控難。我當政法委員這么多年,只要群眾訴求是合理的,而且也是屬于基層應該處理的,一般都已經基本解決了。除非上訪訴求不合理,或者是基層街道難以解決的問題。
可是由于有個“屬地管理”,即使是不合理訴求,也得要求我們基層穩控,為此切實花費了不少人力物力財力,加之有的又不好溝通,真真傷腦筋的。
三者,多元化化解部門協調協同難。很多矛盾往往因為部門履職管理不到位,“管行業管穩定”沒有完全落實到位。這些部門,誰也不想沾惹矛盾,當然,有的部門也確實沒能力管。
作為我所在的街道,最頭疼的是小區物業矛盾。本來可以啟動“吹哨報到”機制,但部門是街道的領導,要其報到是很難的,有的部門領導還笑我們街道,“你來吹哨啊”。
四者,平安隊伍選人用人難。現在出了事,追責問責比較多。街道干部一般不想到平安辦,本來化解矛盾和信訪就夠辛苦夠難的了,還擔心出了事后又要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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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希望多給點激勵
說到希望,我還是希望上級多給點激勵,多賦予基層人力財力物力和資源方面的保障。
可以說,政法委員至少是街道班子成員里面相當辛苦的,要做的事情也是實實在在的,要想靠形式主義,是解決不了矛盾訴求和信訪事項的。
因為,群眾滿意才是最重要的,群眾需求滿足才是最重要的。不然,矛盾和問題并不會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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