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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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婆婆幫忙帶了4年孩子,兒媳婦不想讓婆婆留下來養老生活,想讓她離開,過分嗎?可能有很多人會說兒媳婦過分。但如果每個月給了錢,如果一開始婆家就說好不跟著這個兒子和兒媳婦養老。這樣的前提之下,還過分嗎?
這幾天,家里的氣氛很不好。確切一點來說,是婆婆一直在鬧騰。她想讓公公過來,以后就和她一起,留在這邊,在我家養老。我不同意,并且希望她也抓緊離開,于是她開始鬧騰了。我老公其實和我的想法一樣,但他也不知道怎么辦。
我老公還有一個哥哥,一個姐姐。因為老家這邊,女兒一般都和養老沒有關系,和娘家的財產也沒有關系,所以咱就不說大姑姐的事情了。其實大姑姐還蠻好的,婆家就是公婆和大伯哥很離譜。
當初結婚,婆家給了8萬彩禮,我家要求的。因為大伯哥2年前結婚,就給了8萬彩禮,我家沒有多要幾萬,算是很給面子了。可是我后來才知道,婆家只給了2萬,剩下的6萬,是我老公自己之前工作,除去給家里的生活費,然后存下來的積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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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的時候,已經結婚了,我也只能啥也不說,沒讓我爸媽知道。婆家分家,是在我和老公結婚才3個月的時候。當時我雖然覺得有點快,但想著樹大分叉,兒大分家。我老公是小兒子,小兒子也結婚成家了,那么分家也正常。
但一看分家文書,我氣笑了。這哪里是分家,這是把我和我老公給分出來。意思是家里的房子和錢,都歸我大伯哥,我老公啥也沒有。我老公都震驚了,但沒有辦法,因為老人的財產,老人說了算。
哦,不僅沒有,還要我們給公婆一個月800,還說不多。婆婆見我老公不服氣,說:“我和你爸,以后是跟著你哥哥養老的,所以房子和錢分給你哥哥,一點問題都沒有。只讓你給800生活費,已經很為你著想了,見好就收。”
之后,公婆確實跟著大兒子兩口子生活,幫忙帶孩子,做家務。我懷孕的時候,知道不可能指望婆婆,所以一開始就說好我媽來幫我帶孩子。但懷孕8個月的時候,我爸生病了,需要有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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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雖說還有一個姐姐,但是她遠嫁。當初就和我說好了,她多出點錢,因為她經濟條件好一點,我這邊多照顧。所以讓我姐來照顧我爸,不現實。再說了,我也不能因為讓我媽幫忙帶孩子,就讓我姐姐回來照顧爸爸。
我和老公商量,要么請保姆?但又不放心,畢竟是外人。思來想去,想到了婆婆。當時我大伯哥家的龍鳳胎已經上小學了,這一個片區的小學就在我們村口,接送孩子,我公公可以做到。那么我婆婆過來幫忙帶幾年孩子,應該問題不大。
我和老公都想到了當初分家文書上的內容,知道婆婆應該不會樂意不要錢就過來幫忙。但婆婆開口就要4000一個月,我還是很震驚,請保姆也就要這么多錢。但我和老公還是接受了,想著畢竟是孩子的親奶奶。
婆婆過來之后,我和老公是各種哄著捧著,生怕她撂挑子。不僅每個月的錢,從來沒有少給她,就連家務活,也是我和老公能順手做了,就順手做了。婆婆基本上就是帶孩子,和做一日三餐。周末的話,婆婆還經常回家,孩子就丟給我和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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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連讓她稍微少回去一次都不行,不能說,一說就說自己干不了,要走。好不容易堅持到4歲,孩子送去幼兒園,我公司搬到了家里附近,我可以自己接送孩子了,于是我和老公商量,想讓婆婆回去。
老公也同意,這樣還能每個月省下4000,這幾年,我倆是一點積蓄都沒有。但誰能想到,婆婆不肯走了,還想過段時間把公公也接過來。我估計是因為她在我大伯哥家里生活,沒這么愜意,在我這邊更輕松享福一點。
但我怎么可能同意,我干脆拒絕,婆婆就和我鬧騰,反正就是不走了,原先說好只帶幾年孩子,都不作數了。還說幫我們帶了4年孩子,我能自己接送孩子了,就趕她走。說我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
各種指責我和老公不孝順,打電話給七大姑八大姨,然后我和老公就被親戚指責了。你們說,我們不同意,過分嗎?婆婆確實幫我們帶了4年孩子,但我們每個月給了4000,不是生活費,就是請她幫忙帶孩子的錢。
而且當初分家的時候,白紙黑字寫了財產不分給我們,養老也不跟著我們,只要給生活費就行。怎么忽然變了也可以?只能他們說了算嗎?你們說我該咋辦?
(故事來自生活中的瑣事,謝謝你看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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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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