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辦日前釋放信號,明確提出將在 2026 年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
![]()
這一表態,延續了近年來持續上調的政策方向,也再次把一個長期存在、卻始終回避的現實問題推到臺前。
從制度運行軌跡看,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確實在穩步上升:最低標準已從制度初期的每人每月 55 元,歷經七次調整,提高到 2025 年的 143 元。
但如果把這個數字放進真實生活中,它的保障能力就一目了然了。
根據 2024 年《中國勞動統計年鑒》,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領取人員(以農村老人為主)月均待遇僅為246 元;而同期企業職工退休人員月均養老金約為 3200 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則達到 6148 元,差距超過十倍。
![]()
再對比 2024 年全國低保標準——城市為每人每月 798 元,農村為 594 元,均是城鄉居民養老金的兩倍以上。
也就是說,數量龐大的農村老人,其養老金水平甚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線”。在這種現實下,“體面養老”幾乎無從談起。
問題并不新,只是被長期忽略
我國已經建成覆蓋 10 億多人的全球最大養老保險體系,這是制度建設的重大成就。
但在這張保障網內部,城鄉居民養老待遇長期處于洼地,已成為社會保障體系中最突出的短板之一。
每當討論這一問題,總會出現一種熟悉的聲音:“年輕時沒怎么繳費,現在憑什么要求更高養老金?”
乍一聽,這是一套“權利與義務對等”的邏輯;但問題在于,它忽略了一個無法繞開的歷史事實——中國農民并非沒有為國家發展和社會運行付出成本,只是這種‘繳費’沒有體現在現代社保賬本上。
![]()
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農民通過農業稅、“三提五統”、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以及大量無償或低償的公共勞動,為國家工業化和城市化提供了最基礎的原始積累。
這是一種制度背景下形成的、由特定群體承擔的“隱性成本轉移”。
從這個意義上說,農民并非“沒有繳費”,而是以另一種方式完成了繳費義務
所謂“視同繳費”,并不是額外施舍,而是對這一歷史貢獻的制度性確認。
真正的爭議點,不在財政能力
還有一種反對意見認為:農村老人基數太大,財政難以承受大幅提升。
但如果冷靜算一筆賬,這個結論并不成立。
假設對農村老人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提高 100 元,全年增加 1200 元。
按農村 60 歲以上人口約1.3 億人計算,年度財政支出增加約1560 億元
對比 2023 年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7.46 萬億元,這筆支出僅占0.56%
從總量上看,它并不是一個不可承受的數字。
再看社保領域的財政補貼結構:2022 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約 10.15 萬億元,其中財政補貼 2.37 萬億元,占比不到6.6%
問題并不在于“錢有沒有”,而在于錢怎么分
以 2021 年對基本養老保險的財政補貼為例:領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的群體約 2000 萬人,卻獲得了 約39% 的財政補貼;其余補貼,才分配給數量更龐大的企業職工和城鄉居民。
![]()
這意味著,養老保障的結構性失衡,并非能力問題,而是分配機制問題
遲早要改,只是早晚的問題
近年來,關于提高城鄉居民養老金的討論,已經逐漸形成共識。
多位經濟學者提出過清晰路徑:
- 在一定時期內,將城鄉居民養老金提升至低保水平
- 先用兩三年時間提高至每月四五百元
- 再用更長周期,逐步接近1000 元
這些建議的共同點是:循序漸進、目標明確、財政可控
老齡化不是一個短期沖擊,而是一場持續幾十年的結構性變化。
真正的問題,從來不是“要不要填坑”,而是——是大家一起填,還是長期讓少數人替更多人兜底。
在承擔、貢獻與分配之間,如果始終無法建立更公平的制度邏輯,那么老齡化的成本,最終只會被不斷轉嫁,而不是被真正消化。
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并不是情緒問題,而是一個遲早要面對的制度選擇問題。
回避得越久,調整的成本只會越高。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