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南都N視頻記者從云南怒江州貢山縣文化和旅游局獲悉,近日,該局在“貢山縣文旅形象宣傳口號征集活動”獲獎名單公示期間收到實名舉報,核查后發現,活動入圍作品“在滇西行走,為貢山停留”與阿壩州旅游形象新logo、宣傳語征集活動“入圍獎”作品存在高度相似性,已?取消該作品的獲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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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公布的獲獎名單。
12月17日,貢山縣文化和旅游局發布《貢山文旅形象宣傳口號征集結果公示》。公示指出,此前,貢山縣文化和旅游局策劃了貢山文旅形象宣傳口號征集活動,共收到來自全國各地的投稿作品900余條。活動增設入圍獎5名,獎勵精美禮品一份。主辦方經過初評、網絡投票、專業評審,最終確定入圍作品。
評選結果顯示,入圍作品中包含“在滇西行走,為貢山停留”宣傳口號。
12月20日,貢山縣文化和旅游局發布《關于取消“貢山文旅形象宣傳口號征集活動”獲獎作品獲獎資格的通告》,通告顯示,在公示期間,貢山縣文化和旅游局收到實名舉報,反映獲獎作品“在滇西行走,為貢山停留”存在涉嫌抄襲他人創意等違規行為。
經貢山縣文化和旅游局核查,該作品與阿壩州旅游形象新logo、宣傳語征集活動“入圍獎”作品“在世界行走,為阿壩停留”存在高度相似性,違反活動聲明中“原創性要求”及“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條款。為維護賽事公平公正,保障所有參賽者合法權益,根據《貢山文旅形象宣傳口號征集活動聲明》第1條關于“作品必須是原創,若有抄襲、剽竊行為,一經發現,將取消評獎、獲獎資格”的規定,經主辦方審議決定:?取消作品“在滇西行走,為貢山停留”的獲獎資格。
南都記者注意到,通告所稱阿壩州旅游形象新logo、宣傳語征集活動舉辦于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2016年4月5日,四川省阿壩州委宣傳部公布活動入圍名單。其中,獲得入圍獎的宣傳語作品包含“在世界行走,為阿壩停留”,作者為鄧四平,四川省蓬安縣人。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肖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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