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首相把釋放亂港分子黎智英作為訪華的條件,在昨日被“啪啪”打臉,黎智英三項罪名成立,估計要把牢底坐穿。真不知英國首相是咋想的,居然認為他來訪華,能夠把黎智英帶回去,莫非他的腦回路還沉浸在19世紀?
這場外交鬧劇的導火索不復雜,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在倫敦接受媒體采訪時放話,稱希望英國政府把“釋放父親”列為斯塔默訪華的前提條件。
意思很直白,不放人就不談合作。
聽上去像是人質外交復活版,實際上卻是一次徹頭徹尾的誤判。把中國當成可以談條件的對象,這種想法本身就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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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政府確實接招了,黎智英案判決剛一宣布,外交發展大臣卡梅倫就跳出來“表達關切”,話里話外對香港司法體系指指點點,還對國安法大放厥詞。
這種半殖民口吻,聽著都讓人起雞皮疙瘩。
但黎智英不是普通的新聞人,也不是“被冤枉的政治犯”,他的問題是實打實的法律問題。
三項罪名——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每一項的證據都在法庭上攤開講清楚。
控方列出的證據鏈條,從資金流向、通信記錄,到他通過《蘋果日報》煽動對立、引導暴力,每條都經得起審查。
有人質疑公正性,但這場庭審的透明度堪稱國際典范。
27個國家的領事代表獲準旁聽,連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都在場。
整個審理過程公開、程序合規,連旁聽席都滿滿當當。如果這都叫“黑箱操作”,那恐怕全世界大多數法庭都得關門了。
更讓人哭笑不得的是,英國政府居然把黎智英案當成“外交籌碼”,還試圖用“訪問”做交換。
這種思路,說好聽點是錯位判斷,說直接點就是殖民心態沒斷根。
香港早就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英方卻總是一副“管家”姿態出場,好像對香港還有殘余主權似的。現實已經多次教育英國:香港的事務,輪不到你說話。
斯塔默政府上臺以來,確實希望突破對華外交僵局,搞點“實用主義外交”。但“實用”不等于“幻想”,更不等于“提條件”。
你要來談生意,歡迎;你想拿黎智英當入場券,那就請回。
斯塔默團隊顯然沒摸清中國的底線,誤以為只要開口,事情就能轉圜。可惜這不是上世紀90年代,更不是維多利亞時期。
從中方角度看,黎智英案的處理不僅是法律問題,更是對國家安全底線的維護。
他的行為,嚴重挑戰“一國兩制”的根本框架,直接威脅社會穩定。
對這類案件,中國不會妥協,也沒有妥協的理由。法律面前沒有通融空間,尤其是在國家安全層面。
值得注意的是,英國在這場風波中的表現,已經引起了不少觀察人士的警覺。
從2019年開始,英國對香港事務的關注就越來越頻繁,表面打著“人權”旗號,實則處處帶著政治意圖。
從BNO簽證政策到對國安法的批評,再到這次“釋放黎智英”的要求,英國一再試圖對香港事務指手畫腳,擺出一副“監護人”的姿態。
這種做派,早就引發了中國社會的廣泛反感。
而且,英國國內其實也沒多少資本去搞這套外交戲碼。
2025年,英國經濟增長乏力,能源價格高企,政壇爭吵不斷。斯塔默政府剛穩住局面,還沒騰出手來搞實質改革,現在卻在外交上自找麻煩,實在是戰略誤判。
把訪華這種高層外交,捆綁在一個涉國安案件的被告身上,不僅失了分寸,也失了格局。
這場外交插曲,也再次提醒外部世界:香港不是誰的外交籌碼,更不是誰的“人權秀場”。
香港的法治,是建立在國家主權基礎上的制度安排,不容挑戰、不容交易。誰把它當成談判工具,最后只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黎智英的判決已成定局,法槌落下,塵埃落定。
英國政客要想用“施壓”換結果,那只能說是拿錯了劇本、走錯了劇場。中英關系能不能走得更遠,不取決于中國讓不讓步,看英國認不認清時代。
誰還活在19世紀,誰就會被21世紀的現實打醒。
參考來源:
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成立——2025-12-15 11:00·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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