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藏圈很多人都聽說了一個消息,那就是清末民初收藏家龐萊臣后人龐叔令起訴南京博物院的事情。
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是這樣的,1959年,龐萊臣的孫子龐增和向南京博物院無償捐贈了龐萊臣“虛齋舊藏古畫”137件(套)。但是呢,其中有五幅畫,經南京博物院找專家鑒定,認為其是偽作,所以最終,只有132件(套)還展示在南京博物院。不過,那五件被認為是偽作的,南京博物院也沒還給龐增和,而是給了他一個書面回復,稱這五幅畫已經被從藏品中剔除,并進行了“劃撥、調劑”處理。不過也沒說給弄哪兒去了。
直到今年,這五幅畫中的一幅明代仇英的《江南春》圖卷(局部),被北京嘉德拍賣公司在5月份的春拍上拿出來拍賣了,結果好巧不巧,被龐增和的女兒,已經70多歲的龐叔令老太太給知道了。于是起訴了南京博物院,要求詳細說明上述捐贈藏品劃撥、調劑情況,并將上述捐贈藏品返還,同時也請法院判決嘉德拍賣將仇英《江南春》一并返還。最終,在法院的調理之下,雙方達成和解條件,要求南京博物院在2025年6月30日前,向龐叔令展示《捐贈繪畫清冊》上所涉全部藏品原件,并就缺失藏品展示流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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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12月17日,南京博物院發表通報回應此事。表示1961年11月,原文化部組織以張珩(張蔥玉)為主的全國書畫鑒定專家組到南博進行書畫鑒定,張珩、韓慎先、謝稚柳三位專家鑒定后認為:“江南春圖卷,偽,一般,陳鎏題引首真,后面題跋完全不對,偽做得很好,原龐家是當真的藏的”。后面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許莘農三位專家再次鑒定,認為“仇英江南春圖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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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1986年6月,原文化部制定出臺《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之后,南京博物院依照此辦法,由原江蘇省文物出境鑒定組及南博鑒定人員對一批建議剔除的書畫作品進行再次審核,確認不宜入藏。1997年4月15日,南京博物院向原江蘇省文化廳提交《關于處理不夠館藏標準文物的報告》,請求“將不夠館藏標準的文物(即博物館的處理品)進行調劑,價撥給省文物總店處理”。原江蘇省文化廳于1997年4月21日同意調劑。1997年5月8日,被專家認定為贗品的《江南春》圖卷撥交給原江蘇省文物總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顧客”以6800元價格購買,銷售清單明示為《仿仇英山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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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我們該怎么看呢?首先,博物院把人家捐贈的東西私自拿出去賣了,肯定是不妥當的,雖然說法律上不禁止吧,但這就好像別人送了你一個手機,你轉手就賣了幾千塊自己留著了,怎么著都不合時宜。但是捐贈者應該拿回這些畫嗎?其實也未必,畢竟,在那個特殊的年代,如果龐家沒把這些畫捐了,搞不好也是被燒了,而人沒準也被連游行帶批斗給弄死了。哪還有到現在來和南京博物院打官司的機會。
總之,古董字畫這些東西的流轉,很多都帶著迷團和血淚的,多少經手人為之付出了生命甚至家庭的代價。所以,無論是什么人的故事,無非都是在文物流傳的過程中,增加一份傳奇而已。
不過說起來,時代君給大家在這里推薦一本書,那就是馬親王的《古董局中局》系列,讓大家對于古玩這種“雅致”的行當,有一點點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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