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自己錯了,非常感謝檢察官能給我一次重新開始的機會。我一定會好好珍惜。”近日,在富民縣人民檢察院會議室內,一名剛剛被宣布附條件不起訴的少年,面對遠道而來的廣西南寧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官、富民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及社工,深深鞠了一躬,聲音哽咽地說道。
這場特殊的異地幫教協作儀式,源于3名富民縣戶籍未成年人的失足經歷。他們曾受“高薪”誘惑,企圖在廣西偷越國(邊)境,因犯罪時系未成年人且有悔罪表現,案件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檢察機關依法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并設定6個月的考察期。為破解異地監督考察難題,確保幫教工作落到實處,南寧鐵路運輸檢察院與富民縣人民檢察院攜手聯動,確立“信息共享、責任共擔、措施共商”的協作原則,建立常態化溝通配合機制,為迷途少年架起跨越千里的“回歸橋”。
在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宣布儀式上,兩院檢察官共同向3名涉罪未成年人宣布并送達決定文書。隨后,聯合幫教訓誡會同步開展:檢察官結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偷越國(邊)境行為的法律后果與社會危害,以案釋法敲響警鐘;司法社工立足涉案未成年人的認知特點和成長需求,詳細解讀量身定制的心理疏導、法治教育等幫教計劃;工作人員還向在場法定代理人強調了家庭監護的重要性,引導家長切實履行監護職責,合力構建“檢察主導、社工介入、家庭歸位”的立體幫教網絡。3名少年當場作出承諾,將嚴格遵紀守法,積極接受改造。
“犯錯的孩子就像偏離航向的小船,需要的不只是簡單的懲罰,而是有人能為他點亮一盞燈,指引他回到正確的航道。”辦理該案的檢察官介紹,此次滇桂兩地檢察機關的異地協作,是踐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的生動實踐。通過跨區域司法聯動,不僅有效破解了異地未成年人幫教監督的現實難題,還讓司法溫度打破地域阻隔,為迷途少年鋪就了充滿希望的回歸之路,用法治力量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記者 張競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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