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司警近日在氹仔區(qū)某賭場內成功截獲一名涉嫌搶劫女換錢黨的內地男子。該男子因賭敗后心生歹念,將合作多次的女事主誘騙至酒店房間,用扎帶綁手腳、膠紙蒙眼封口,劫走50萬港元現金籌碼及手機。然而,法網恢恢,作案不到一個半小時,司警便將其擒獲,現場僅起回3萬港元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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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男子姓畢,38歲,無業(yè)。據司警公布,本月15日下午5時,女事主收到畢某通知,稱要兌換50萬港元用于賭博。女事主為內地外雇,平日下班后從事非法兌換業(yè)務,此前曾與畢某多次交易,金額在10萬至20萬元不等,最近一次交易在上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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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女事主攜帶10萬港元現金及4個10萬港元籌碼,前往畢某位于氹仔的酒店房間。交易過程中,畢某誆稱新買的手機不會操作,讓女事主坐在床邊協(xié)助設置。女事主毫無防備,剛坐下便遭畢某用手箍頸,按倒在床上。畢某翻出預先準備的扎帶和透明膠紙,將女事主的手腳綁住、蒙眼封口,還用紙塞入其口中,令其無法呼叫,并以浴袍帶將女事主綁在椅子上。得手后,畢某搶走籌碼、現金及手機,迅速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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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事主被綁后動彈不得,但憑借頑強意志,幾經掙扎,終于撕開膠紙和扎帶,自行松綁后跑到酒店大堂求助。治安警接報到場了解情況后,立即通知司警跟進。女事主隨后被送往醫(yī)院驗傷,其雙手雙腳有明顯被捆綁導致的紅腫,頸部及臉部也有擦傷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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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司警迅速展開調查,通過監(jiān)控等線索鎖定目標。當晚11時50分,即案發(fā)后不足一個半小時,司警在氹仔區(qū)另一賭場內將畢某截獲,現場起回3萬港元籌碼及屬于女事主的手提電話。經審訊,畢某承認因輸錢而作案,稱所搶贓款中輸掉10萬港元,其余則轉賬到自己的內地賬戶,但拒絕交代其余案情。司警表示,將進一步追查贓款去向。此外,由于女事主涉嫌“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罪,司警已另立案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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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本月5日凌晨3時,路氹某賭場酒店也發(fā)生一起類似案件。一名41歲的內地無業(yè)男子羅某,為“撲水”繼續(xù)賭博,在酒店客房內搶劫剛在賭場認識的一名內地女賭客。羅某向女事主施以暴力,將其打至暈倒后,用預先準備的膠紙捆綁,再掠走20萬港元籌碼,隨即到賭場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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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事主暈厥約一個小時后醒來,自行松綁并到賭場酒店大堂向保安員求助。此時,剛巧羅某輸清搶劫的籌碼正離開賭場,遇見向保安員求助的女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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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員見狀立即上前將羅某逮住并報案。治安警到場后,將案件轉交司警跟進并拘捕羅某。司警落案控以羅某搶劫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案中女事主為中年人,面部、眼部、下顎、頸部等多處地方有不同程度受傷,經鑒定,傷勢符合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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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澳門的換錢黨是屢禁不止啊,就連入刑都止不住!再加上容易成為黑吃黑的“肥羊”,像這種被搶劫后報警的,因為換錢黨本身也是違法的,大概率不但失去的財錢拿不回來,還可能自己也要跟著吃官司的,所以說到底有多賺錢才叫這么多人挺而走險呢?歡迎懂行的大哥們科普一下,咱們評論區(qū)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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