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資網記者 張璐璇
12月17日晚間,科創板公司ST諾泰(688076)發布公告稱,公司及多名高管已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和公開發行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公司及涉事高管合計被罰7620萬元。去年10月,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今年7月,因披露的年度報告中財務指標存在虛假記載,公司被"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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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截圖
一切緣于公司2021年的一筆技術轉讓交易。根據公告,2021年12月,ST諾泰向浙江華貝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浙江華貝")轉讓藥品技術及上市許可持有人權益,并于當月確認收入3000萬元。然而經過調查,浙江華貝既無支付能力,也無實際生產能力與銷售渠道,且其支付的技術轉讓款的最終來源是ST諾泰后續對浙江華貝的增資款。該交易缺乏商業實質,不應確認收入。該業務導致ST諾泰2021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3000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595.16萬元,占當年披露利潤總額的20.64%。
此外,在2023年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過程中,ST諾泰公告的《募集說明書》中也引用了上述虛假財務數據,導致公開發行文件存在重大虛假內容。該次可轉債發行規模為4.34億元,已于2023年完成募集,并于2025年4月摘牌。
綜上,中國證監會認定,ST諾泰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十九條等規定,構成信息披露虛假記載以及公開發行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綜合兩項違法行為,ST諾泰合計被罰4740萬元,并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實控人之一趙德中合計被罰1300萬元,實控人之一趙德毅被罰500萬元;其余涉事高管被罰150萬元至500萬元不等。
上交所也對ST諾泰及涉事高管予以紀律處分。公開認定趙德中三年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一年內不接受趙德中控制的其他企業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五年內不接受ST諾泰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
記者注意到,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曾提出申辯,主張交易獨立、具有商業實質、信賴中介機構意見等理由,請求免罰或減輕處罰。但證監會復核認為,相關交易在時間、資金流向和金額上高度關聯,形成閉環,商業邏輯明顯異常;同時強調,高管不得以"非專業"或"未參與"為由推卸勤勉盡責義務,故不予采納申辯意見。
公開信息顯示,ST諾泰于2021年5月20日正式登陸上交所科創板,是一家專注于多肽藥物和小分子化藥,并戰略布局寡核苷酸業務的生物醫藥企業。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收15.27億元,同比增長21.95%;實現凈利潤4.45億元,同比增長26.92%。
從二級市場表現來看,公司股價在2021年6月達到65.46元的最高點后一路下滑,2022年9月一度跌至11.85元的最低點,之后又慢慢回升。今年以來,公司股價最高曾觸及50.86元,最新股價在40元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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