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8月15日,富安鎮竹林村村民將詳細舉報材料分別遞交至富安鎮、東臺市、鹽城市三級紀委以來,至今已過去三年。我們曾滿懷期待,相信組織會徹查到底、還民公道。然而,截至2025年12月16日,這場期待中的“正義審判”,卻演變成了一場令人困惑又心寒的“拖沓連續劇”。
問題明明白白,為何查得“零零碎碎”?
道路捐資款被私吞,是貪污;用他人宅基地指標違規操作、收受好處費,是權力尋租;長期占用數百畝集體土地、多年拒繳費用,是侵占集體資產;編造材料套取國家林補資金,更是騙取惠民政策的惡劣行徑。這些行為相互關聯、形成鏈條,嚴重侵害村民利益、腐蝕基層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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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三級紀委的查處方式卻令人費解:為何將同一干部、同一時期、相互關聯的系列問題,切割成“年度片段”,今年查一件、明年辦一樁? 這種“擠牙膏”“拆盲盒”式的處理,是否在無形中掩蓋了問題的整體性與嚴重性?是否讓本應徹底清查的腐敗網絡得以喘息甚至隱匿?
處理猶猶豫豫,公道如何彰顯?
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即便問題陸續“露出水面”,處理卻始終“隔靴搔癢”。違規獲取的新農村房屋至今未被收回;套取、侵占的資金未見徹底追繳;對涉事原書記的處理,僅以“開除黨職、降低薪酬”匆匆收場——這與其所造成的集體損失、民心傷害相比,堪稱“罰酒三杯”。
我們不禁要問:三級紀委在調查過程中為何一拖再拖、分段處理? 是因為阻力太大?是因為案情復雜?還是因為某種不愿深究、不愿徹查的“默契”?這樣的節奏,不得不讓人聯想到基層群眾中長期存在的疑慮:難道真如鹽城地區曾被披露的“民告官零敗訴”現象那樣,老百姓想討個說法,就真的那么難嗎?
村民要的從來不是“劇本”,而是實實在在的清賬。
我們呼吁:
一、請將竹林村原書記涉腐問題作為一個整體案件,全面、透明、徹底復查,并向社會公開調查過程與結果;
二、依法追繳全部被貪污、侵占、套取的資金與資產,責令退還違規獲得的房屋與土地;
三、對包庇、拖延、拆分處理的相關責任主體,予以嚴肅問責;
四、建立基層微腐敗舉報查處反饋機制,讓群眾監督落到實處,而非陷入“舉報—等待—失望”的循環。
基層反腐,不能靠“分段上映”,更不能成為“罰薪了事”的過場戲。公道不該遲到,更不應缺席。竹林村百姓,仍在等待一個真正徹底、經得起考驗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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