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莆田12月16日訊(本網記者 吳炳端 實習生 程婕熙)12月16日上午,《莆田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發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舉正值“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標志著莆田市歷史文化保護工作邁入系統化、法治化新階段,為延續城市文脈、提升文化軟實力、服務新發展格局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條例》圍繞“保護什么、誰來保護、怎么保護、如何利用”四方面問題,作出了系統規范,全文共六章三十三條,分為總則、保護規劃和保護名錄、風貌管控和保護措施、合理利用、法律責任、附則。
構建全域保護體系 突出莆田特色資源
《條例》按照“空間全覆蓋、要素全囊括”的要求,既保護單體建筑,也保護街巷街區、城鎮格局、歷史環境要素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特別針對莆田市兼具山海文化特質與僑鄉特色的豐富資源,突出重點保護內容,如興化府、蘿苜田、魚牙頂歷史文化街區,東巖山、廣化寺、莆禧古城歷史文化風貌區,木蘭陂、仙游文廟、南少林寺遺址等不可移動文物,湄洲島、九鯉湖等風景名勝區與自然保護區,以及莆仙戲、媽祖文化等優秀莆仙傳統文化和眾多涉臺涉僑史跡,實現對多元歷史文化資源的全面覆蓋與精準保護。
創新保護管理機制 強化剛性約束與靈活施策
《條例》規定了名城各類保護規劃、圖則的編制主體、編制要求與重點內容,特別強調住建部門需加強業務指導,堅決避免“破壞性保護”。通過建立保護名錄制度,運用資源普查和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對保護對象實施分級分類管理,提升了保護管理的科學性與有效性。同時,創設了緊急保護措施與預先保護措施,分別應對保護對象價值受損或具有潛在價值但尚未列入名錄的情況,體現了保護工作的前瞻性與主動性。此外,《條例》強調在保護中加強配套設施建設,旨在改善人居環境,切實將保護成果轉化為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升。
推動活化合理利用 促進文旅融合與社區共生
《條例》要求政府加強業態策劃和產業引導,積極發展文化旅游、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等相關業態,以煥新莆田歷史名片,重現歷史場景,培育區域文化品牌。鼓勵依法建立運營平臺,促進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的保護與可持續利用,并通過開展紀念活動弘揚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精神。尤為重要的是,《條例》明確鼓勵原住居民根據保護要求在原址居住,延續傳承原有生產生活方式,從事當地特色產業經營等活動,體現了保護活態文化、促進社區共生的理念。
匯聚多方專業聲音 彰顯立法必要性與前瞻性
莆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蘇永革指出,《條例》的制定出臺是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生動實踐;是促進優秀傳統文化融入城市發展,推動城市古老風韻和時代活力共存共生的有力舉措;是落實保護責任主體職責,破解實踐管理難題的積極探索,必將推動莆田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臺階,為莆田這座千年古城的可持續發展注入新動能、增添新活力、塑造新優勢。福建農林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文化和旅游管理系副主任屈峰認為,《條例》的實施,將進一步完善莆田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法規體系,有力推動歷史文化保護與城鄉建設的融合發展。
據了解,莆田市歷史底蘊深厚,素有“海濱鄒魯”“文獻名邦”之美譽。2023年9月,國務院批復同意將莆田市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構建系統完備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法規體系,讓優秀傳統文化深度融入城市發展,莆田市人大常委會制定了該《條例》。《條例》既突出莆田特色、注重解決實際問題,又強化保護剛性、兼顧傳承利用,將成為莆田在“十五五”時期統籌推進文化繁榮、城市更新與鄉村振興戰略目標的關鍵法治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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