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趕碳號科技
下周,在西安,又是一年一度的中國光伏行業年會。光伏,已經苦了三年,回望來時路,內心有些五味雜陳。忽然想起三年前那個剛剛入行、無知且無畏的自己,在2022年滁州中國光伏行業年會前曾大聲疾呼,《行業即將迎來全面產能過剩》。
每一個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為這個行業盡一分力,雖然結果各不相同。人情事故,逢場作戲,不是不懂,但千人之諾諾,總不如一士之諤諤。這畢竟才是媒體的意義所在,哪怕會得罪人。況且,處江湖之遠的文科生不懂廟堂之高,有時難免情緒上頭,難免言辭偏激,在此要承蒙所有讀者對于趕碳號的理解和包容。
之所以啰嗦這么一大堆,都是為了小心翼翼地表達一些關于多晶硅收儲的個人看法。
12月12日,中國光伏行業協會(下稱“光伏協會”)官微文章表示:近日,北京光和謙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光和謙成“)完成注冊,標志著光伏行業醞釀已久的“多晶硅產能整合收購平臺”正式落地。
趕碳號如果沒有記錯的話,這是光伏協會第一次官方正式承認了多晶硅產能收儲這件事,也是第一次官宣了光和謙成這家公司的目的和作用。
硅料是源頭,行業破卷,產能出清,多晶硅產能整合殊為必要。但光伏行業協會親自下場參股收儲平臺,多少還是超出了很多人的預期。正如媒體廣泛報道的,光伏協會全資子公司——北京中光同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光和謙成持股3.37%,認繳10110萬元。
此事的利與弊,趕碳號作為一個并不了解光和謙成這個平臺的事實和真相的外部第三方觀察者,試圖作一些分析和探討,僅供參考。
入股收儲平臺,應該不是自選動作
首先要劃重點,光伏協會在文章中說:
近日,北京光和謙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完成注冊,標志著光伏行業醞釀已久的“多晶硅產能整合收購平臺”正式落地。
這一由相關主管部門聯合指導、多家龍頭骨干企業共同發起的產業治理創新,被業內視為破解光伏“內卷式”惡性競爭的關鍵之一。
該平臺擬采取“兩條腿走路”的創新模式,實行“承債式收購+彈性利用產能”的雙軌模式運行,旨在通過市場化、法治化的機制,參考歷史上如:日本水泥行業、我國電解鋁行業化解供需錯配的成功經驗,通過“政府引導+行業協同+市場化并購”的路徑,以產業鏈源頭環節為抓手,探索整治全行業“內卷式”惡性競爭問題,具有巨大的戰略價值。
經濟金融層面,該平臺承接數百億元級潛在債務,可幫助化解銀行與供應商危機,推動價格回歸合理區間,恢復全產業鏈“造血”功能;產業戰略層面,扭轉虧本出口、“內卷外化”困局,企業盈利后可持續投入研發,鞏固全球核心競爭力;制度創新層面,作為“有效市場+有為政府”結合下的治理探索,若成功可為其他深陷內卷式惡性競爭行業提供可復制范本。
上述文字加粗部分是趕碳號劃出的重點。很顯然,光和謙成的成立,絕不是光伏協會的意志,而是“由相關主管部門聯合指導、多家龍頭骨干企業共同發起”。
那么,光和謙成的成立,包括光伏協會的參股,需要經過哪些部門授權呢?首先,平臺公司光和謙成的成立,大概率要經過以下兩方面的批準:
首先,注冊成立公司,就需要市場監管部門——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審批。
在此之前,籌劃成立光和謙成這家平臺公司,是在相關主管部門聯合指導下完成的。今年8月1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社會工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聯合召開光伏產業座談會,進一步規范光伏產業競爭秩序。趕碳號判斷,要想籌建這樣的平臺公司,或許要上述部委給出審批意見,比如通過一個類似《關于支持多晶硅產能整合收購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這樣的文件,并且明確,平臺公司的定位光伏協會所說的"產業治理創新" ,而絕非 "壟斷平臺"。
另外,光伏協會全資子公司——北京中光同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光和謙成持股3.37%,認繳10110萬元,這事估計也不是光伏協會的自選動作。趕碳號判斷,可能需要協會內部程序以及三個相關部門的批準:
第一是協會內部要走完程序。要經過光伏協會的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等形成決議。涉及重大對外投資、設立/控制企業、股權出資安排,需依協會章程走完內部治理程序,否則在后續審計、年檢、問責上都過不了關。
第二至少需要三個部門的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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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言之,工信部管 “行業合規”,民政部管 “社團屬性合規”,中央社會工作部管 “黨建與方向合規”。
光和謙成,基本由光伏協會控盤
趕碳號認為,光伏協會親自下場參與產能整合,既是“反內卷"工作的一種破局性嘗試,其實也是協會這樣的非盈利機構的邊界測試。
在這場反內卷的艱巨工作里,光伏協會不再停留在“喊話、自律、協調”的角色,而是通過全資子公司,直接進入了“承債式收購+產能彈性處置”這個平臺公司的股東里。
而且,光伏協會對于光和謙成這一平臺,應該擁有壓倒性的話語權。
首先,各家公司只派了一位董監高,光伏協會則有兩個席位:光伏協會執行秘書長劉譯陽出任光和謙成的董事,光伏協會副秘書長王亮,出任光和謙成的監事。光伏協會全資子公司北京中光同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注冊成立,注冊資本認繳100萬元,實繳為零。
第二,此前有知情人向趕碳號透露,光和謙成法人代表、總經理侯一聰,即是光伏協會推薦的。我們前不久報道過,侯一聰,現任春泉資本法人代表,曾任職于IDG資本投資顧問(北京)有限公司,擔任大項目投后負責人兼金融科技行業高級投資經理,后曾任昆吾九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總監。?
另外,光和謙成財務負責人為呂赫軒,此人與IDG資本一位VP同名。有人認為呂赫軒與侯一聰兩人在IDG有所交集,甚至傳聞呂曾為侯的上級。
趕碳號認為,即使兩人此前有交集,這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他們雖然并非出身于光伏圈、多晶硅行業,但畢竟師出名門,只要擅長并購整合,或許就的確能夠在光和謙成這個平臺上發揮專業價值。要知道,多晶硅產能整合,并不只是和企業打交道,還要和一些地方政府深入溝通。在這方面,他們或許有著光伏人所沒有的投資人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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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光謙成主要人員信息;趕碳號根據公開信息搜集整理
前所未有的一場改革
中國光伏行業協會,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準成立的國家一級協會,于2014年6月27日在北京成立。會員單位主要由從事光伏產品、設備、相關輔配料(件)及光伏產品應用的研究、開發、制造、教學、檢測、認證、標準化、服務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個人自愿組成,是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趕碳號認為,協會親自下場主導行業產能整合并且以參股,并且通過委任董監高深度介入,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改革與嘗試。這是因為,此前尚沒有行業協會親自下場直接參與產能并購整合的先例。沒有先例,并不代表就不可行。
正如光伏協會在通稿中表示的,這是一次制度創新,是“有效市場+有為政府”結合下的治理探索,若成功可為其他深陷內卷式惡性競爭行業提供可復制范本。
光伏的供給側改革已迫在眉睫,產能出清必須從硅料抓起,這些都是事實。但如何整合,的確需要有一家企業或機構牽頭。硅料龍頭之間向來面和心不和,雖然談不上有什么深仇大恨,但深層次的矛盾與過節不能算少。交給其中任何一家來主導,其他參與收儲的企業未必就會放心,被收儲產能的企業也未必放心。另外,從產業鏈下游看,光伏行業經歷過擁硅為王,如果再任由硅料企業主導硅料環節的產能整合,下游企業恐怕也會心存疑慮。
多方博弈到最后,就只能交給沒有利益沖突的第三方——行業協會了。當然,最好的解決方式其實是可以通過公司治理機制加以解決的。
趕碳號認為,平臺能否兼顧公信力與執行效率,關鍵并不在由誰牽頭,而在于平臺的公司治理結構,能否把不同利益相關方的訴求,在反內卷的政治任務與現實需要的大背景下統一起來。
舉個例子,光和謙成完全可以在章程與股東協議中預先建立“權力分置、相互制衡、重大事項留痕”的治理框架:董事會由主要出資方按持股比例或約定席位組成,負責戰略決策與重大交易審議;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由具公共屬性的一方主導或擔任關鍵崗位,對資金運用、關聯交易、信息披露與合規風險進行持續監督;經營層由由職業經理人負責日常執行,其任免與考核由董事會表決,并設定清晰的授權邊界與問責條款,以避免單一股東“既決策又執行”的結構性風險。
同時,建議光和謙成的關鍵事項,應當設置更高表決門檻與回避機制。例如:承債式收購、重大資產處置、產能封存與復產的觸發條件、與股東相關方的關聯交易、對外擔保與新增負債等,應納入“特別決議事項”,適用超半數或更高比例的表決通過要求;涉及股東自身利益的議題,應明確關聯方回避表決,并引入外部審計、法律意見與獨立評估作為前置條件。
如果在此框架下,光伏協會其實更適合承擔“規則與監督”的角色,通過監事會、審計機制與信息披露安排,增強平臺的公共性;而企業股東承擔“資本與執行”的主體責任,通過董事會與經營層推動并購整合落地。這樣既能降低“誰主導誰受益”的疑慮,也能在多方博弈下形成可落地的決策與執行鏈條。
行業協會角色的一次邊界測試
必須明確的是,光伏協會此次下場參與收儲,本質上是對行業協會傳統角色的一次邊界重構。光伏協會在通稿中提及的日本水泥行業、中國電解鋁行業兩個“化解供需錯配”的案例,恰恰能反襯出此次嘗試的特殊性。
梳理公開資料可知,日本水泥行業的產能整合,核心是日本通商產業省主導下的企業卡特爾組建與兼并重組,日本水泥協會在此過程中主要承擔行業數據統計、企業間信息協調、政策落地銜接的輔助職能,并未以股東身份參與產能收購或承債運作;中國電解鋁行業的產能出清,則依賴“產能天花板+產能置換”的政策框架。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硅業分會)的角色,則是推動行業自律、解讀政策導向、協調企業訴求,同樣也未直接介入過資本層面的并購整合。
日本水泥和我國電解鋁行業的產能出清,兩者的共性在于,行業協會均是“第三方協調者”,不是“資本參與者”。而光伏協會通過全資子公司參股光和謙成,同時委派董監高介入治理,實現了從“話語協調”到“資本綁定+治理參與”的跨越。這種突破之所以被稱為“制度創新”,核心就在于它探索了非營利性行業組織在“有效市場+有為政府”框架下的新定位——既是政策落地的橋梁,也是市場博弈的平衡器,更是產能整合的實操主體之一。
如果一切都能放在陽光下推動、執行,趕碳號要為這種敢為人先的改革勇氣點贊。
當然,沒有先例,也就意味著一定的風險和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的核心,恰恰藏在光和謙成目前尚未公開的公司章程與股東協議中。
光和謙成目前認繳注冊資本30億元,實繳金額為零,光伏協會子公司中光同合認繳1.011億元,持股3.37%。這一股權安排的后續落地,將直接決定協會的風險邊界。
若遵循“同股同權”的常規設計,協會將面臨兩大挑戰:一是實繳資金壓力,1.011億元的出資需匹配相應資金來源,盡管協會具備一定業務收入,但作為非營利組織,大額資本出資需嚴格符合《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要求,資金來源的合規性需接受民政部監管;二是非營利屬性與營利性運作的沖突,若平臺后續產生盈利,協會作為股東是否參與分紅、分紅資金如何使用,將直接觸及“非營利組織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的核心紅線。
當然,如果光和謙成的股權設計采用類似“優先股”或“特殊權利條款”的模式,風險則會大幅降低。例如,約定協會子公司中光同合的股權實質上為“監督性股權”,不參與實繳注冊資本、不享有分紅權,僅享有知情權、監督權與重大事項表決權;或設定“象征性出資”條款,由企業股東承擔主要實繳責任,協會子公司以“名義持股”方式保障其治理參與權。如果是這種設計,則既能確保光伏協會發揮公共監督作用,又能規避非營利屬性與營利運作的沖突,符合其“平衡各方利益”的核心定位。
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股東協議必須向全社會公開,公開發行股票但不在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以及股東人數超200人的非公開募集公司的非上市公眾公司,也要需按監管要求披露,但是普通有限責任公司與非公眾股份公司,則僅向特定對象公開。所以,光和謙成沒有向社會公眾、光伏協會會員單位公開披露司章程、股東協議的責任與義務。
光伏協會的影響力與經濟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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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企查查
光伏協會的影響力眾所周知。盡管存在風險懸念,但光伏協會勇于下場,并非缺乏相應的實力支撐。從公開的招投標信息來看,光伏協會已具備成熟的市場服務能力與資金儲備,為其參與產能整合提供了基礎保障。
最典型的案例是2024年宜賓市光伏行業年度大會項目,光伏協會中標金額為350萬元,服務內容包括會議策劃、組織實施、嘉賓邀請等;此外,協會還曾承接廣期所光伏相關指數編制、行業研究報告等項目,與地方政府、央企、金融機構保持著穩定的合作關系。這些業務不僅為協會帶來了持續的服務性收入,更積累了政策解讀、資源協調、大型項目運作的經驗——而這些經驗,恰恰是多晶硅產能整合過程中不可或缺的能力(如地方政府溝通、銀行債務協調、企業利益平衡等)。
趕碳號判斷,即將于西安召開的2025光伏行業年度大會,預計營業收入不會低于宜賓年會。從過往招標公告來看,此類年會的中標金額通常與行業景氣度、參與企業數量正相關,此次大會聚焦“反內卷”與產能整合主題,預計將吸引全產業鏈企業參與,相應的業務收入也將為協會后續運作提供一定資金保障。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產能整合平臺落地的時間節點,恰好臨近光伏協會第三屆理事會換屆改選的窗口期。公開信息顯示,第三屆理事會于2021年3月18日選舉產生,陽光電源董事長曹仁賢當選理事長,根據協會章程,理事會每屆任期5年,任期將于2026年3月18日屆滿。當年臨危受命,如今事業興旺,但光伏卻在存量博弈異常慘烈,或許會讓他對于連任意興闌珊。
市場傳聞,此次由光伏協會主辦、隆基綠能承辦的2025光伏行業年度大會可能涉及理事會換屆、理事長改選的相關議題。行業正在反內卷、去產能,以什么樣的標準來反內卷,用什么樣的方法去產能,本屆大會之后,一切將越來越清晰。
此事多少會影響到多晶硅產能整合。一方面,若換屆后高層變動,新的理事會是否會延續當前的積極下場策略,將直接影響光和謙成的政策延續性;另一方面,此次產能整合作為協會的重點工作,全行業的共同關注,也可能成為換屆選舉中衡量本屆理事會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標。
后記:在探索中前行的行業治理
回望光伏行業這三年的“內卷”困境,從硅料價格的大起大落,到全產業鏈利潤率的持續承壓,再到“內卷外化”的出口困局,供給側改革早已迫在眉睫。光伏協會選擇親自下場參與產能整合,或許不是最完美的選擇,但在硅料龍頭博弈、上下游利益失衡的背景下,或許是當前階段最具可行性的平衡方案。
這場嘗試的價值,不僅在于能否化解多晶硅產能過剩的眼前困境,更在于能否為深陷內卷的其他行業提供可復制的治理范本。正如光伏協會在通稿中所言,這是“有效市場+有為政府”結合下的治理探索——市場的歸市場,通過企業股東的資本投入與專業運作推動產能整合;政府的歸政府,通過主管部門的政策指導與監管保障方向合規;協會的歸協會,通過公共屬性的監督與協調平衡各方利益。
當然,一切的前提都在于治理機制的落地:股權設計是否能規避非營利屬性的風險,董監高的制衡是否能有效發揮作用,實繳資金是否能及時到位,產能收購是否能順利推進。這些問題的答案,或許將在此次行業年會上初現端倪,更需要后續長期的市場觀察。
光伏行業的“反內卷”之路,已經邁出了最關鍵的一步。光伏協會的自我革命,能否為行業帶來新生?把這一切交給時間吧,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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