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縣不寧!甘肅慶陽寧縣,36歲男子鄧建國因在網上質疑兒子學校校服質量問題,竟被寧縣公安局網絡安全監察大隊以“尋釁滋事”為由行政拘留七天。
這場荒唐的拘留不僅毀了一個普通人的生活——導致其離婚、失業、患上抑郁癥,還暴露了基層公安執法的黑暗亂象。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定,寧縣公安局行政處罰程序違法、證據不足,判賠3237.08元,可這點賠償怎能彌補鄧建國支離破碎的人生?鄧建國事件絕非個案。
從武漢大學事件中公安深夜上門威脅,到“亮證女”事件中派出所夜半登門恐嚇,類似的“黑拘留”“黑執法”在全國各地屢見不鮮。這些基層公安動輒以“尋釁滋事”為由,濫用行政拘留權,將普通公民的正當訴求打成“違法行為”,不僅踐踏公民權利,更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挑釁。鄧建國不過是在網上反映校服質量問題,行使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和監督權,何罪之有?
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公安機關嚴格依法行政,嚴禁濫用職權。中央一再強調“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法理念,可基層公安卻將老百姓當作“動物”隨意宰割。鄧建國被拘七天,失去家庭、工作,患上抑郁癥,生活陷入絕境,而寧縣公安局僅賠3237元就想息事寧人?
鄧建國事件中,寧縣公安局從違法拘留到包庇廠商,暴露出的不僅是執法者的傲慢,更有地方公安系統性失職的丑態。中央政策法規擺在那里,為何基層公安敢頂風作案?答案無非是:監督不力、問責缺位。那些違法執法的公安人員,仗著地方保護傘,肆無忌憚地踐踏公民權利,視中央紀律為無物。要根治“黑拘留”亂象,必須重拳出擊!
首先,公安部應刀刃向內,啟動全國范圍的執法規范化檢查,對類似鄧建國事件的違法拘留行為零容忍,嚴查幕后”保護傘“,對涉案執法人員一律追責,絕不姑息。其次,檢察機關應主動介入,依法對寧縣公安局拒不立案的行為進行立案監督,追究廠商誣告陷害的刑事責任,給鄧建國一個公道。再次,應進一步完善公安機關內部督察機制,暢通公民投訴渠道,讓每一樁“黑拘留”都無處遁形。
鄧建國不過是一個普通父親,為孩子校服質量發聲,卻被基層公安以“尋釁滋事”為由摧毀人生。這種“黑拘留”不僅是個人悲劇,更是法治的恥辱。中央的政策法規不是擺設,基層公安更不是法外之地!老百姓是人,不是動物;若不嚴懲“黑拘留”背后的黑手,類似鄧建國的悲劇還將上演。法治中國,豈容如此黑暗亂象橫行?我們悲憤呼喚:基層公安,必須立即整肅,蕩清遺毒,停止踐踏人民權利的一切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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