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1月1日,侵華日軍士兵新井淳在日記中簡單記錄了這么一句話:“從今天起開設慰安所,每人三十分鐘,下士官費用一塊五,士兵一塊”。這頁已經泛黃的《陣中日志》現在放置在南京大屠殺紀念館的展柜里。讀起來就像是軍營的采購單,和旁邊擺放著罐頭、繃帶的軍需清單的筆跡差不多。但是如果翻到同一本日記后面的幾頁,就能夠看到更加刺眼的記錄:有一天他領取完配給品之后,把“罐頭”兩個字劃掉,改成了“朝鮮女”三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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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被劃分到軍需體系里面這件事情是挺荒唐的,這就是慰安婦制度真實的情形。利濟巷2號的“東云慰安所”曾經是比較熱鬧的。日本兵領取了當日的口糧之后,常常拿著軍票拐進巷子里面。門口的木牌上寫著“每人限時三十分鐘”。編號從1到141的“慰安婦”就好像貨架上的商品任由人挑選。有一個朝鮮籍的“慰安婦”叫做樸永心,她因為拒絕接待而被軍刀刺穿了脖頸,中國的雜工偷偷地送她去就醫才保住了性命。等到她傷越回來的時候,日軍的會計在賬本上記了一筆“設備維修費”——人的性命在這兒,還沒有一把生銹的槍昂貴。
我認為,在這制度化殘忍的背后存在著更為冷酷的算計。1937年12月28日,上海派遣軍副參謀長上村利道的日記中寫道:“審議通過設立南京慰安所的方案”。在前兩周剛剛經歷了南京大屠殺,國際輿論正在對日軍的性暴力進行譴責。于是“慰安所”成為了一塊遮羞布:要將強奸包裝成“合法的服務”,并且還要控制性病的傳染。但是實際的運作卻使得暴行更加嚴重。就像研究者蘇智良所說的:“這不是治安方面的措施,而是軍事性的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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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真正使得慰安所變得如同領取配給品那般平常的,是它在整個城市分布的密度。上海師范大學曾經進行過統計,單單提及南京,就有40多處能夠查找到的慰安所。從繁華的夫子廟到偏僻的浦口,就連下關火車站旁邊都有一個“華月樓”。老南京人所記得的是,常常能夠看到醉醺醺的日本兵從“故鄉樓”“浪花樓”晃悠著走出來,腰帶還沒有系緊就又鉆到隔壁的酒鋪里去了。
地理方面的這種滲透,比任何命令都更能麻痹人的本性。或許這樣來看,軍票制度是關鍵的推動因素。日軍給士兵的“慰安券”印有菊花紋,和糧票、煙票的發放流程是一樣的。有老兵回憶每周二軍需官發放的時候總是喊“別弄混飯票和女人票”。這種刻意營造出的日常感,使得罪惡失去了應有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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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現在看到老照片里“皇軍慰安所”的招牌,如果不仔細琢磨,還會覺得像個普通澡堂。有意思的是受害者的沉默情況。湖南岳陽的彭氏姐妹到2018年才公開身份。94歲的彭仁壽說自己14歲時被刺刀剖腹,好幾十年都不敢看肚皮上的疤。她妹妹彭竹英更悲慘,9歲時因為日軍細菌戰失明,之后還被拖進慰安所。就像她女兒說的:“母親把秘密帶進墳墓,不是忘記了,是怕傷口被撒鹽”。 但沉默不意味著痕跡沒有了。
南京利濟巷慰安所舊址進行修繕的時候,工人在墻縫之中摳出來一枚已經生銹的“百錢”硬幣。硬幣的正面黏附著半片干巴巴的櫻花。也許這是某個日本兵匆忙塞給“慰安婦”的“小費”。這類物證比檔案更讓人內心感覺不太舒服。那為什么說“去慰安所好似領取配給品”?因為二者擁有同樣的非人邏輯:用刺刀來開辟道路,用制度去進行粉飾,最終用日常來消除罪惡。
2003年,樸永心老人指認利濟巷19號房間。她看著窗戶觀察了一會兒,然后說道:“這里根本就沒有曬過太陽”。實際上不只是那間關著她的屋子見不到光線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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