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2日電(吳家駒)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近日,北京二鍋頭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罰款10萬元。
主要違法事實顯示,該公司存在食品標簽未標注“固態法白酒”、食品標簽未標注警示語、食品標簽不符合執行標準要求、食品外包裝盒未標注生產日期等情況。
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列出了“永豐牌 京正宗 北京二鍋頭 5L 56%vol”“永豐牌 老字號 北京二鍋頭 致敬奮斗者 500ml 42%vol”“永豐牌 老字號 碧水華章 500ml 42%vol1163”等十幾種涉案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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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自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北京二鍋頭酒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5月,注冊資本1014.6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程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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