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執法權包括: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許可、行政授權、行政審判權等等,但是不包括告知單,所以貼違停告知單不需要執法權。
2:根據《河南輔警條例》第15條勤務輔警可以從事下列公安機關執法崗位的相關輔助工作(5)協助采集交通違法信息。
3:《公安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試行)》第五條:勤務輔警可以在交通警察的帶領或者監督下承擔下列輔助工作:(一)協助采集交通違法信息。
4:查處機動車違法停車操作規程(試行)公交管〔2021394號
第二條警務輔助人員可以在交通警察帶領或者監督下,承擔以下工作:
(二)填寫、張貼《違法停車告知單》,采集違法停車信息
5:目前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沒有對指揮、監督、協助、帶領作出具體要求。例如沒規定指揮時民警必須在輔警身邊,也沒規定指揮時民警可以不在輔警身邊,那么只要履行指揮職責就符合規定,至于怎么指揮沒有要求,那么對講機、電話遠程指揮,也是指揮。只有寫著帶領的,才是民警必須在輔警身邊的要求。
2025年12月7號,河南省洛陽市新安縣一名市民,因違法停車,被輔警貼單,單位霸氣回應:嚴管路段違停貼單,不服可以復議。
司機說:
12月7日,周日下午四點多,在新城東區,交警到處貼條,且沒有正式民警在場。去超市購物十幾分鐘時間被貼條。本人停車的確不規范,但是有幾個問題請回答,讓老百姓知曉。請問:
1,交警貼條需要幾個人?
2,輔警或協警是否可以單獨貼條,沒有正式民警在場?
3,新安縣貼條不發短信提醒嗎?
4,公示一下新安縣有哪些嚴管路段?公示過幾次,給老百姓普及過幾次?
5,貼條是否存在選擇性執法?本人觀察一路,發現有的車被貼,有的車不見貼條。
6,說是最近創建才貼條嚴,老百姓知道在創建嗎,為什么不發個通知?平常周日不貼條,為了創建才貼條嚴?城管局還知道給路邊攤發個通知,公安咋就不會通知?
7,相關人員執法態度不友好,老百姓不清楚就不能給耐心解釋一下?就是這樣為人民服務?
8,配套設施不完善,建個大商場這么多飯店卻無處停車,停車難,且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如何解決?
9,學習一下人性化執法,不是問什么張嘴就是說創建,說嚴管路段,質問老百姓是怎么考過駕照的。
8小時23分鐘后,單位進行答復:
尊敬的網友,您好,感謝您對新安工作的監督和支持,您咨詢的問題經公安局調查反饋如下:經核實,嚴管路段沒有提示,您確實違停,交警隊輔警有相關執法權,正常執法。如您對罰單有異議,可持違法告知書到違法處理室裁決后到司法局405室提起行政復議。如對交警大隊執法有異議可自行到交警大隊違法處理室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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