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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總見些奇景:有人把“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掛在嘴邊,見個外來品牌便罵“崇洋媚外”,遇點不同意見就扣“漢奸”帽子,仿佛只要把“愛國”的調子喊得夠高,就能掩蓋自己思想的貧瘠。
更有甚者,揣著明白裝糊涂,故意煽風點火,把極端民族主義當流量密碼、當政治籌碼,以為能借這股“東風”謀私利。卻不知這東風原是燎原火,燒到最后,最先化為灰燼的,往往是那些玩火的人。
魯迅先生曾說,“沉滓的泛起”最是可懼,日軍侵華時,有人借抗日之名賣藥、賣狗、賣電影票,把國難當成發財的良機。如今這般迎合極端民族主義的行徑,與當年的沉滓何其相似。不過是換了副皮囊,把“抗日”換成了“排外”,把“救國”換成了“攻訐”,本質上都是借民族情緒的幌子謀取私利。只是他們忘了,情緒這東西,就像脫韁的野馬,一旦放出去,就再也由不得主人駕馭。
你以為自己是馴馬人,殊不知早已成了馬下亡魂。這便是迎合極端民族主義的第一層兇險:你以為在利用它,實則早已被它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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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端民族主義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它天生帶著“攻擊本能”,且這攻擊從不分對象。它就像一個沒長眼睛的瘋狗,只要聞到“異己”的味道,便會撲上去撕咬。先是咬外來者,再是咬持不同意見者,最后連自己人都咬。當年納粹德國便是如此。
正如泰戈爾一針見血指出的:“民族的概念是人類發明的一種最強烈的麻醉劑。在這種麻醉劑的作用下,整個民族可以實行一整套最惡毒的利己主義計劃。” 這種“麻醉劑”使人沉醉于一種虛妄的、絕對的集體優越感中,將世界粗暴二分。內部的多樣性被視作腫瘤,外部的差異被看作威脅。
希特勒打著“雅利安人至上”的旗號,先是迫害猶太人,再是侵略周邊國家,到最后,整個德國都被拖入戰爭的深淵,近800萬德國人死于戰火,國家淪為一片廢墟。那些最初迎合納粹主義的政客、商人,以為能分一杯羹,結果要么成了希特勒獨裁的墊腳石,要么在戰爭中家破人亡。無獨有偶,印度一些政客為了大選,刻意炒作涉華議題,煽動民族主義情緒,結果不僅導致中印關系惡化,國內對華負面認知飆升,反而限制了自己的外交騰挪空間,最終遭到民意反噬。
有人或許會說,我只是偶爾迎合一下,不至于引火燒身。這種想法,就像阿Q以為畫個圓圈就能保命,天真得可笑。極端民族主義的邏輯是“非黑即白”,沒有中間地帶。你今天為了流量,迎合他們攻擊某個外來品牌,明天他們就會要求你攻擊所有外來事物;你今天為了選票,迎合他們排斥某個群體,明天他們就會要求你排斥所有異見者。一旦你有絲毫猶豫,一旦你想收回腳步,他們便會立刻調轉槍口,把你打成“叛徒”“內奸”。
就像當年的魏瑪共和國,那些最初以為能利用納粹主義鞏固權力的政客,最終都被納粹一一清除。因為在極端民族主義的語境里,沒有“盟友”,只有“信徒”;沒有“合作”,只有“服從”。你要么跟他們一起瘋,要么被他們一起毀滅。
塞繆爾·約翰遜說過,“愛國主義是流氓最后的避難所”。那些迎合極端民族主義的人,大多是些投機分子。他們沒有真正的愛國情懷,只有赤裸裸的利益算計。他們知道,極端民族主義最容易煽動大眾情緒,最容易獲得廉價的支持。于是他們便把“愛國”當成外衣,把“排外”當成武器,肆意收割流量、謀取私利。只是他們忘了,大眾的情緒就像潮水,來得快,去得也快,而且極易被引導。
今天他們能借著潮水興風作浪,明天潮水退去,他們便會暴露在沙灘上,被大眾唾棄。就像上海灘那些借抗日之名發國難財的人,魯迅早就斷言他們“泛起來就格外省力,但因為泛起來的是沉滓,沉滓又究竟不過是沉滓,所以因此一泛,他們的本相倒越加分明,而最后的運命,也還是仍舊沉下去”。
更值得警惕的是,極端民族主義是一種封閉狹隘的思想,它會扼殺一個民族的創造力和包容性,最終導致整個民族的衰退。
一個真正強大的民族,從來都不是靠排斥異己來證明自己的強大,而是靠包容和開放來不斷發展壯大。
唐朝之所以能成為“天朝上國”,是因為它包容了世界各地的商人、學者、僧人;宋朝之所以能創造出輝煌的文化,是因為它鼓勵不同思想的碰撞。反之,那些閉關鎖國、盲目排外的朝代,比如晚清,最終都落得個被動挨打的下場。
埃里克·霍布斯鮑姆說過,“一個真正的馬克思主義者不會是民族主義者”,其實這句話也可以理解為,一個真正有遠見的人,絕不會是極端民族主義者。因為他們知道,極端民族主義只會讓一個民族變得盲目、偏執,最終走向滅亡。
煽動民族情緒容易,制止民族情緒卻很難。就像點燃一堆干柴很容易,要撲滅熊熊燃燒的大火,卻需要付出巨大的代價。列寧曾說,“每當一個國家的政治、經濟出現重大危機的時候,愛國主義的破旗就又散發出臭味來”。當前,世界正處于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各種矛盾交織疊加,一些人便趁機煽動極端民族主義,試圖轉移矛盾、謀取私利。但他們沒有意識到,這種做法就像是在炸藥桶上點火,一旦引爆,后果不堪設想。
當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戰,就是因為極端民族主義的泛濫而爆發,給世界帶來了空前的災難。歷史的教訓歷歷在目,我們怎能重蹈覆轍?
有人或許會問,難道我們就不需要民族主義了嗎?當然不是。民族主義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極端”二字。健康的民族主義,是熱愛自己的國家,珍視自己的文化,同時尊重其他國家和民族的文化和利益。而極端民族主義,則是把自己的民族凌駕于其他民族之上,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兩者有著本質的區別。
愛因斯坦曾說,“凡是要人去愛國的,都是本末倒置。人是本位的,國家不過是人讓渡了部分權利而建立起來的一個組織而已,是人的衍生物”。這句話或許有些極端,但它提醒我們,國家的存在,是為了保障人民的利益,而不是相反。
如果一個國家的人民,因為極端民族主義而失去了自由、權利和幸福,那么這樣的國家,還有什么存在的意義?那些迎合極端民族主義的人,恰恰是忘記了這一點,他們把國家當成了謀取私利的工具,把人民當成了煽動的對象,最終只會遭到人民的反抗。
歷史是最好的教科書,也是最好的清醒劑。無數歷史教訓告訴我們:迎合極端民族主義,無異于引火燒身。那些玩火的人,最終都會被火焰吞噬。
在這個復雜多變的世界里,我們需要的不是極端的情緒,而是理性的思考;不是盲目的排外,而是開放的包容;不是廉價的愛國口號,而是實實在在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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