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紀委監委的公開通報,近期(2025年11月)共通報了? 3起 ?招標投標領域腐敗問題的典型案件。?
以下是這三起案件的主要情況:
一、水發華夏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常玉欽嚴重違紀違法案 ?。
紀違法時間 ?:2014年6月至2021年4月。
主要問題 ?:常玉欽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請托,通過“明招暗定”、“強制分包”等方式指定中標企業,插手干預招標投標,先后多次收受財物共計845萬元。?
處理結果 ?:2024年2月被開除黨籍,2025年3月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0萬元。?
二、淄博市桓臺縣政府辦公室原三級調研員于克儉嚴重違紀違法案。
違紀違法時間 ?:2008年1月至2014年2月。
主要問題?:于克儉利用職務便利及影響力,通過安排招標過程中給請托企業打高分、發表傾向性意見、以“合同段就近、工程內容相似”為由規避招標等方式,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財物共計500萬元。?
處理結果 ?:2024年1月被開除黨籍,2024年8月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15萬元。?
三、臨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健嚴重違紀違法案
違紀違法時間 ?:2023年4月至2024年1月。
主要問題 ?:王健接受請托,通過授意中標單位二次分包、向招標代理機構打招呼、提供傾向性意見等方式,為請托人在工程承攬方面提供幫助,先后多次收受錢款共計624萬元。?
處理結果 ?:2025年8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背景信息 ?:除了上述2025年11月的通報,山東省紀委監委在2025年4月? 3 和2024年6月? 4 也曾分別通報過3起此類典型案件,表明山東省持續加大對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領域腐敗問題的查處和公開曝光力度。
這些案例中的涉案人員均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嚴肅處理,體現了反腐敗斗爭的高壓態勢。
(來源:山東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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