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車廂是為了載貨
而載貨的同時讓人坐進貨廂
是對安全的極端漠視
交管部門對此類行為“零容忍”
必將嚴查嚴處!
案例警示
12月8日上午7時30分,新會交管大隊在三和大道北路段巡邏執勤時,發現一輛輕型倉柵式貨車后車廂違規搭載一名人員,車廂上還裝載著滿滿的貨物,十分危險。民警立即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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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核查,該車輛核載2人,實載3人,超員人員跟貨物混載。駕駛人譚某交代,他們三人都是同一個工地的工人,為圖方便想著擠一擠就過去了,沒想到被交警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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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車廂不得載人,別拿危險當便捷!”民警對駕駛人及乘車人員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告知他們貨車違法載人的危害,并責令駕駛人譚某對超員人員進行安全轉運,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交管部門依法對譚某駕駛貨車違反規定載客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嚴肅強調:人≠貨!
看似“充分”利用車廂空間
實則是在透支安全!
貨車車廂沒有任何安全防護措施
一旦違法載人上路
遇上緊急剎車、碰撞等情況
將加重車廂人員的傷害!
0 1
貨車不具備載客條件
貨車的設計主要是為了滿足運輸貨物的需求,其結構、性能和安全技術都是針對貨物運輸制定的,其車廂沒有設置乘客乘坐位置和安全防護設施,因此不能載人。

(圖源網絡)
02
貨車安全性能相對較差
一般來說,貨車車身大,重心高,安全性能較差。在違法載人的情況下,如果車輛發生碰撞或側翻,會導致嚴重的傷亡事故。

(圖源網絡)
03
逃生和搶救難度加大
在車廂中同時載人和貨物時,車輛剎車或加速時,貨物易發生移位,容易撞擊、壓傷、擠傷車內人員,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況,將會給乘客逃生、人員搶救等帶來極大困難。

人≠貨,嚴禁混載!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提高安全意識
“順路捎帶”不是理由
貨物運輸必須固定到位
貨廂不得載人
切勿貪一時之便
將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險境地
一審:賢
二審:劍
三審: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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