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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寫明朝的一位郡王,南陵王朱睦柍。
在一些人的印象中,明朝的王爺們,親王也好,郡王也罷,大多屬于不學無術,整天吃喝玩樂,但是看看史料的記載,有的人也許會出乎你的意料。
按照《明史》的記載。
明制,皇子封親王,授金冊金寶,歲祿萬石,府置官屬,護衛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萬九千人,隸籍兵部。
親王嫡長子年及十歲,則授金冊金寶,立為王世子,長孫立為世孫,冠服視一品。
諸子年十歲則授涂金銀冊銀寶,封為郡王。
明朝的這些王爺里,比較尊貴的這一類是皇帝的兒子,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親王,親王的嫡長子,有機會接任下任親王,然后親王的其他兒子,到了十歲,被封為郡王。
不是所有的明朝郡王,都能在史書留下一些事跡介紹。一些郡王,其實是只有名字,還有的郡王是只有寥寥數筆,寫完他們的一生。所以說,就算是明朝的王室人員,在人類漫長的歷史面前,也是微不足道。
今天寫的這位郡王,是南陵王朱睦柍,他是周悼王朱安?的第九個兒子。
周悼王,聽這個謚號,就不是什么太好的謚號。
因為周惠王常常不處理周王府的事情,他的世子朱安?搶班奪權,關鍵是手段惡劣,壞事做了不少,而他的兄弟朱安泛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燈,借著機會想把朱安?拉下馬,于是互相攻擊。
最后這些事還沒理明白,朱安?就死了。
從這些簡單的記載,大概能想象到,朱睦柍的父親朱安?是個什么樣的人。
正德八年,朱睦柍被冊封為南陵王。
朱睦柍生活的這段時間,明朝的宗室人員已經不像是明初那時候,日子那么瀟灑了。到了正德年間,明朝的宗室人員已經比較多了。而到了嘉靖年間,明朝的宗室人員,有的人已經生活困難。
看起來高高在上的宗室人員,其實也是分層級的,就像前文提到的那些王府的中下層的人員,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鎮國中尉,輔國中尉,奉國中尉。對這些人來說,宗祿是非常重要的。
問題到了后來,隨著明王室人員的增多,宗祿拖欠現象也不少。以至于對這些王室人員,地方上的官員也比較頭疼。關鍵是到了一定程度,這些人還鬧事。
按照《明世宗實錄》的記載,嘉靖二十一年,周王府的鎮國中尉朱安滋貶為庶人,起因就是河南諸宗人缺祿米三百萬石,然后朱安滋召集了數百人逼迫撫臣,要求除了按照舊例,還每石加銀一錢。都是窮鬧的啊。
周王府的這事,只不過揭開了這些王室人員看起來華麗的外表下,中下層人員的生活困境。嘉靖皇帝也知道,但是架不住宗室人口確實多,然后明廷的財政,支撐這些人員的俸祿也比較難。
來自《明世宗實錄》的記載,嘉靖二十五年。
“周王朝堈奏:本府應城王睦桎、益陽王睦楮,南陵王睦柍,華亭王勤,寶坻王勤炬、商城王勤烒,修武王勤烶,安吉王勤?,伊王訐淳奏:本府萬安王典櫍,俱初封郡王,例歲祿二千石,今止支千石,乞補給。
上命補給安吉王勤?如例。其睦桎等受封在例前,皆不許。”
按照《皇明祖訓》的記載,郡王歲祿兩千石,但是有一條補充說明,“凡郡王嫡長子襲封郡王者,其歲賜比初封郡王減半支給”。
從《明世宗實錄》的這條記載來看,在實際上執行的時候,就算是初封郡王,有的人也難以得到二千石歲祿。就像朱睦柍,他應該是初封郡王,但是他比較特殊。因為他的父親朱安?的周悼王之位是追封的,朱安?活著的時候,是沒當上周王的。
周王朱朝堈請求給朱睦柍按例補給,結果朱厚熜沒同意,朱厚熜同意按例補給安吉王朱勤?。
嘉靖四十四年,關于管理宗藩人員的《宗藩條例》發布。這個條例是針對明朝宗藩人員的管理條例。在《宗藩條例》里,此后的初封郡王,歲祿一千石。
南陵王朱睦柍曾經上奏了七條建議。
“立宗學以崇德教,設選科以省祿米,嚴保勘以杜冒濫,革冗職以除素餐,戒奔競以息饕貪;準拜以廣孝思,立憂制以省祿費七事"。
在《宗藩條例》里,他的建議也是被采納。
從這七條建議里,能看出來,朱睦柍是有他的思考的,但是就《宗藩條例》的執行情況來看,這次改革并沒有起到太大的作用,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從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到嘉靖年間,明朝已經累積了很多問題,如果不能嚴格執行,是很難根除弊端。而宗藩的真正改革,需要非常大的魄力。
問題的關鍵在于,明朝的皇帝對于這些宗室人員,態度是比較復雜的。發放這些宗祿,本身就是希望讓他們安穩,所以不會對他們過于苛刻。這也就意味著,宗藩的改革,也難以嚴格執行。
對于朱睦柍來說,史書上記載了他上奏的這些內容,但是他改變不了明朝的這種日暮西山的趨勢。
朱睦柍是個識時務的人。在嘉靖二十一年,朱厚熜想建宗廟,他還上奏,提出捐獻祿米,以幫助建立宗廟。后來朱厚熜制止了他,他以宗室多貧,需要宗祿過日子為原因制止。朱厚熜這人其實非常聰明。對宗室人員的管理,他是軟硬兼施。
按照《欽定續文獻通考》的記載,南陵王朱睦柍,死于隆慶元年。按照《弇山堂別集》的記載,他終年69歲。
但是有一個問題,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發現?
按照明制,十歲封郡王,朱睦柍是正德八年冊封的郡王,這是在《明武宗實錄》里記載的。
正德八年,也就是1513年,他應該十歲。明朝的這個年齡,不是按照周歲計算的,是有虛歲的,所以,他的出生正常來說,應該是1504年。
既然《欽定續文獻通考》里說朱睦柍死于隆慶元年,也就是1567年。從1504年到1567年,按照明朝人的計算年齡的算法,應該是64歲。
最后結論下來,《明武宗實錄》《欽定續文獻通考》《弇山堂別集》,這三本書關于朱睦柍的生平年齡的記載,是對不上的。最關鍵的問題是,《明穆宗實錄》里,我沒有看到關于朱睦柍死于哪年的史料。
《明穆宗實錄》里有一條史料是隆慶三年的。
丙子,河南巡撫都御史李邦珍奏:本省宗藩繁愆,積負祿糧至六十余萬。請將南陵王所遺資產一半免其解京,即留補本府宗儀祿米。詔可。
這條史料顯示,隆慶三年,朱睦柍已經死了。
朱睦柍的一生,沒有兒子。這點是不是讓人有點意外?這就對應上了《罪惟錄》里對他的評價,“無聲色之好”。
按照《明史》的記載,給朱睦柍的評價,“敏達有識”。這個評價不算太低。
《罪惟錄》里的評價更為直接,“其支南陵王睦柍,博學該物,廉介節儉,無聲色之好,所居瓦屋不緣。”
學識淵博,見多識廣,生活節儉,無聲色之好。你想想一個郡王,居然能獲得這種評價,就算里面有夸張的成分,但是這個人,應該是不算太壞,也算是明朝宗藩人員里比較上進的那一類了。
參考資料:
《明史》
《明武宗實錄》
《明世宗實錄》
《宗藩條例》
《皇明祖訓》
《欽定續文獻通考》
《弇山堂別集》
《明穆宗實錄》
《罪惟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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