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之間互相戀慕,自古有之,是人類兩性生活中的一粒濕疣,只能在陰溝里生長,見不得陽光。在中國,這一行為歷來被主流價值觀所蔑視。即使位高權重,染上此習,譬如,衛靈公與彌子瑕余桃、漢哀帝與董賢斷袖、陳皇后與宮女對食......都無一例外,被釘上了恥辱柱,供時人嘲諷,資后世警策。原因是,雖然性者命也,有性才有命,無性則無命,這是性的生物意義。但是人類的性,受倫理的約束,這是區別于動物的本質之一,現行婚姻法對婚姻主體的特定要求,便是性倫理的充分體現。法定:能結成婚姻的雙方,除了必須排除近親,鐵定是一男一女。此外,性還有個基本功能,就是生育,男女交配確保世代繁衍。
同性戀一詞,是十八世紀西方文明的產物,上個世紀初傳入我國。西方從允許同性戀到允許同性婚姻的思潮,來勢洶洶。2000年至2021年,全球已有荷蘭、美國等29個國家和臺灣地區,同性可以登記結婚。這一瘟疫,也漸漸在我國大陸蔓延。據悉,我國已有2000多萬同性戀者,這是個危險信號。人類有史以來,這種見不得光的丑事,為什么會堂而皇之成為一道亮麗的邪光?我猜首先,的確有這么個同性取向群體。在這些人看來,喜歡什么性別的伴侶,是個人的自由和權利,管它什么倫不倫理或義不義務?其次,在西式選票制的國度,政客們為了拉選票,不擇手段,可以突被任何底線。同性戀者,雖然悖逆天理,但他們手中的選票珍貴。所以,政客們必須投其所好,把他們送上了婚姻的殿堂。可見同性婚姻,還是西方民主政治的文明產物。
如果人人都追求同性婚姻,人類很快滅絕;如果豬雞牛羊都找同性交配,我們很快就沒有肉吃。從這一常識觀之,我非常認同馬斯克的觀點:沒有生育的性,毫無意義!
據悉,有個叫羅小紅的離婚女博士,近日拋下幼女,從自家十三樓陽臺縱身跳下,將自己的人生定格在36歲。羅因學業成為大齡剩女,父母著急,自己也著急。她在家鄉一所高校任教,紅娘撮合對象。當得知對象程軍,雖然無業無收入,卻是中學校友,便許以終身了。
婚后,程軍經常夜不歸宿,一天趁程軍洗浴,羅偷看了程的手機。發現:原來她的丈夫竟然在外面有家,他的心肝寶貝竟然是男的,而且不止一個!程得知事情敗露,面對如五雷劈頂的妻子,痛哭流涕,跪求原諒,誓言會徹底了斷。未多時日,程又舊病復發。羅重操舊技,發現:程非但沒有了斷,還頻繁給他的心肝寶貝轉錢。那都是羅給他的錢啊!
痛定思痛,羅決定離婚。離婚后,程軍一旦囊中羞澀,便找上門向前妻索要,沒完沒了。遭到拒絕后,惱羞成怒,把離婚的原因公諸于眾。羅本已心力交瘁,自覺嫁給同性戀者,更是無臉見人。于是,寫下一紙遺書,便有了開始的一幕。
羅的父母認為,女兒的死,程軍有責任,起訴到法院。然而,法院以程軍沒有導致羅小紅死亡的直接證據為由,駁回了羅父羅母的訴求。
這個故事,又是一幕竇娥冤!
始作俑者程軍,既然是同性戀者,為什么與異性結婚?作為人夫人父,不能應盡責任和義務,為何造此孽業?古代皇宮,宮女之間,太監與宮女之間,很多對食,卻不妨害他人。余桃的程軍,卻要禍害良女,連太監都不如。此等自私邪惡,在道德上,理當審判!
雖然羅小紅的死,非程軍直接動手所致。但是,導致羅小紅自殺的根本原因,卻實在是程軍所致。沒有程軍外有同性之家,沒有程軍拿自己的辛苦錢去養情人,沒有程軍在婚后的無恥糾纏和網暴家丑,羅不會精神崩潰。這也許便是羅父羅母請求法院,支持其訴求的樸素的理由。由于法無規定,法院作出了不予支持的判決,也算堅守罪行法定的原則罷。
羅小紅的心理素質不強大,是導致其本人自殺的根本原因。所以在我看來,學霸的好死,遠不及學渣的賴活。這是一個教育的價值取向問題,值得全民反思。
然而,如果羅小紅的死,就此云淡風輕,擊不出一撮浪花,那便是社會的麻木和悲哀,也是社會治理的失敗。尤其是同性戀、同性婚姻,這種扭曲的價值觀,西方勢力極力向我國滲透,其真實目的,我們看清楚沒?此狀一旦成勢,我們的民族還有希望嗎?司法案例,是社會價值取向的風向標。對羅父羅母的訴案,如果就此作結,我們的司法究竟支持了什么?保護了什么?又傷害了什么?!值得深思!
中嶺 于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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