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歲尾,正是農民工期盼結清報酬、安心過年的時刻。近日,吉林市昌邑區人民法院九站法庭成功調解一起農民工工傷賠償糾紛,促成被告某裝卸隊當庭以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賠償款23.5萬元,讓受傷農民工老馬吃下“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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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老馬受雇于該裝卸隊從事卸煤作業時,不幸被鉤機砸中導致多處骨折及傷殘。裝卸隊支付部分醫療費后,剩余3萬元后續治療費及其他相關損失未按約定賠付。年關臨近,生活陷入困境的老馬將裝卸隊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接案后,迅速厘清案件關鍵,向裝卸隊明確其作為接受勞務一方的法定賠償責任,逐項梳理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法定賠償項目及計算依據,并闡明訴訟與調解的利弊。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裝卸隊當庭籌集資金履行全部賠償義務。
此次糾紛的圓滿解決,是昌邑法院踐行“司法為民”理念、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具體體現。法院將持續發揮調解職能,推動矛盾糾紛實質化解,全力保障群眾合法權益。
吉林日報全媒體記者 丁美佳
圖片來源 昌邑區人民法院
責編姜岸松 實習生楊子闊
二審 丁美佳
終審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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