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琉球的未來,存在一個殘酷卻需要面對的現實,其作為獨立國家重新出現的可能性變得非常渺茫,要明白這“不可能”,需要順著幾條線索往回探尋。
琉球王國曾經真實存在,與中國存在幾百年的朝貢關系,并且擁有自身的語言文化,于1879年被日本明治政府以武力“處分”,被強行吞并成為“沖繩縣”,那被武力中斷的王統是當代琉球獨立論述的歷史根源,但是那已經過去接近一個半世紀了。
關鍵轉折處于二戰后,依據《開羅宣言》以及《波茨坦公告》的精神,日本的主權原本就限定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這些主要島嶼,琉球(沖繩)的命運本應當是盟國一同商議的事情,可是冷戰格局很快就改變了所有情況,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規定美國對沖繩等北緯29度以南西南諸島擁有施政權,這就將琉球從日本分離出來交由美國托管了。
這并非是獨立的情況,反而成為了美國在遠東最大的軍事堡壘。到1971年,美日簽訂《沖繩返還協定》,美國將行政權“還”予日本。以“返還”給日本的方式,并非交由琉球人民自行決定。這一由美國主導、在當時冷戰背景下所形成的“私相授受”情形,從根本上斷絕了琉球在國際法上獨立的可能性。中美兩大國一個因冷戰盟友的需要而予以承認,一個彼時沒有能力介入,歷史的窗口就此關閉。
幾十年實際統治之后,改變了許多事物。幾代人在日本的教育、法律以及經濟體系之中成長,那文化的獨特性與獨立的政治意識,在強大國家整合力量面前,很大程度上被稀釋或者封存于學術研究以及部分民俗活動之中。在經濟方面沖繩特別依賴日本中央政府的財政轉移支付以及美軍基地帶來的相關收益,使得獨立的現實基礎非常薄弱。
我認為當下琉球問題的核心矛盾或許已經發生變化,從“獨立建國”轉變為在日本框架內爭取更大自治權、減輕美軍基地負擔以及保護獨特文化遺產。國際社會普遍承認日本對琉球的主權,若要改變現狀則沒有什么有力的外部力量予以協助。歷史、法理、現實的人口結構以及經濟依存構成一張網,此即為“現狀”,短時間內打破該現狀的條件與力量似乎難以湊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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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
《關于琉球群島及大東群島的日美協定》(即《沖繩返還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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