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孫繼海的嗨球青訓和張卓毅糾紛案出來之后,《體壇周報》記者王勤伯算是徹底和孫繼海杠上了。幾乎每隔一到兩個月,這位王姓記者就要跳出來炮轟一下孫繼海,中心思想只有一個,孫繼海這樣搞青訓,是在搞壟斷,是在敲詐學員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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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剛剛消停了一個月左右,這位王姓記者又開始向孫繼海發難了。這一次,他繼續炮轟孫繼海這是在把“青訓變勒索”,用霸王條款強行限制學員的自由身,他這一次的矛頭甚至直指足協的失職和不作為。
以下簡單談談筆者自己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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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王勤伯指出的足球青少年學員“無自由身”現象的確客觀存在。女足球員退役后注冊受阻、業余球員流動受限等案例,均反映出足協在規則制定與監管上的缺位,這無疑是中國足球青訓存在的一個大問題。在確保球員基本權利方面,足協確實需要承擔主要責任,他們在青訓經費使用、機制搭建上的失職也的確有目共睹。
但王記者將青訓機構的賠償要求等同于“勒索”,則明顯有失公允。足球青訓是高投入、高風險行業,機構需承擔場地租賃、教練薪資、后勤保障等多重成本,培養一名球員往往需要數年持續投入。如果所有小球員在接受系統培訓后都可以隨意離隊,機構前期的投入就將化為泡影。就拿張卓毅來說,嗨球最初提出18萬賠償與后續266萬索賠的落差可能存在爭議,但“球員說走就走無任何約束”,這個一旦開了先例,確實會讓國內足球青訓機構陷入生存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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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足球強國的青訓模式,法國足協設青訓營推動人才流動的前提,是有完善的補償機制與保障體系,俱樂部間的人才流轉并非“零成本”。而中國青訓的核心矛盾,其實是缺乏一個兼顧球員權益與機構利益的規則框架。王勤伯強調的球員自由流動沒錯,但忽視機構合理回報的訴求,無異于動搖青訓行業的根基。因為如果投入與產出完全失衡,只會導致更多資本撤離,最終損害的還是青少年球員的成長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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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訓的破局,既需要足協盡快完善規則,建立透明的球員流轉補償機制,明確機構與球員的權利邊界,也需要公眾理性看待機構的合理訴求。將青訓機構全盤視為“勒索者”,或放任球員隨意流動,都過于偏激,不符合常理。唯有構建球員有發展空間、機構有合理回報的生態,中國足球的青訓土壤才能真正肥沃起來。大家對此有何看法,也歡迎評論區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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