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譽)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在第十二個國家憲法日來臨之際,白山市江源區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走進江源區城關社區,開展“憲法宣傳進社區 法治護航暖民心”主題宣傳活動,將法律知識和司法服務送到群眾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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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明確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這是憲法精神的重要體現。活動現場,法官以憲法條文為依據,用真實案例拆解法律內涵。針對居民關心的受教育權、勞動權、人身自由等權利,法官詳細解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7條、第42條、第46條等相關規定,闡明公民合法權益受憲法嚴格保護,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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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法官重點講解了公民應履行的法定義務。結合憲法中“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遵守公共秩序、愛護公共財物”等規定,通過某公民因不當言論損害國家榮譽被追責、子女未履行贍養義務引發糾紛等案例,強調“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針對國旗、國歌、國徽的保護義務,法官明確告知居民,尊重國家標志是每個公民的法定義務,違規使用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此次普法活動讓居民深刻認識到,憲法不僅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更是與每個人生活息息相關的“權利保障書”和“義務說明書”。下一步,江源區法院將持續開展精準化普法活動,讓公民權利義務觀念深入人心,引導群眾依法行使權利、自覺履行義務,為建設法治社區、法治社會凝聚強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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