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起學憲法
2025年12月4日
是我國第12個“國家憲法日”
12月1日至12月7日
是第8個“憲法宣傳周”
今年“憲法宣傳周”主題為
“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推動憲法深入人心”
![]()
長期以來,憲法關于醫療衛生事業的規定為推進健康中國建設、不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了根本的法治保障。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個國家憲法日,12月1日至7日為全國“憲法宣傳周”。全國衛生健康系統圍繞“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憲法深入人心”活動主題,積極加強憲法宣傳教育,弘揚憲法精神,維護憲法權威,推動憲法實施。
正值全國“憲法宣傳周”開展之際,回顧憲法關于醫療衛生事業的制度安排,不僅是對根本法精神的再確認,也是推動健康中國與法治中國協同發展的重要議題。憲法作為國家根本法,構筑了我國衛生健康法治的基本框架。從1982年憲法規定“國家發展醫療衛生事業”“保護人民健康”,到近年來健康中國建設的全面展開,我國逐步形成了以憲法為核心的衛生健康綜合法律體系。
憲法奠定了衛生健康法治根基
憲法從國家目標、公民權利與組織職責三個維度對醫療衛生事業作出規定,奠定了衛生健康法治的根基。
第一,憲法將發展醫療衛生事業上升為國家根本任務,奠定了健康中國建設的法治保障地位。
人民健康是立國之基,保護人民健康既是國家制度運行的基礎,也是國家治理的重要內容。憲法第二十一條明確“國家發展醫療衛生事業”,并將“保護人民健康”作為核心目標,通過國家義務條款明確了公共衛生治理方向。該條款不僅要求國家在制度供給與資源配置上保持穩定投入,也引領各級政府在治理理念和政策實施上堅持健康優先發展戰略。憲法第四十五條進一步從權利維度規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這表明國家大力發展醫療衛生事業是實現公民健康權的基礎和保障。公民健康權與國家衛生健康管理權之間的平衡,形成憲法保護人民健康的完整結構。
第二,憲法確立了醫療衛生事業的公益屬性,指明了健康中國建設的努力方向。
憲法所設定的“基本目標—具體目標”框架,使得公共衛生治理不僅具有政策意義,更具有憲法意義。無論是“保護人民健康”“開展群眾性衛生活動”的規定,還是對健康環境、體育事業等的強調,均體現出憲法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目標。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對此進一步作出細化,確認醫療衛生事業的公益性原則,并將公民健康權作為法律明確保護的基本權利。與此同時,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公共衛生服務優質供給等具體治理活動中,憲法價值也得以充分體現。
第三,憲法通過國家機構法定職責的配置,為衛生健康事業提供了組織保障。
憲法第八十九條、第一百零七條分別賦予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管理醫療衛生工作的職責,第一百一十一條要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設立公共衛生委員會,由此形成從中央到基層的立體化責任體系。這種“組織法”與“權利法”的復合結構,使得醫療衛生事業不再局限于政策宣示,而是成為國家機構法定職責的核心內容。
憲法規定在衛生健康領域全面實施
憲法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憲法關于醫療衛生事業規定的全面實施,主要通過立法建構、機構履職與公民參與等機制共同推進。
其一,構建以憲法為依據的衛生健康法律體系。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以憲法為制定依據,將憲法第二十一條關于“國家發展醫療衛生事業”的要求轉化為可操作的法律義務,作出保護和實現公民獲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權利、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國家投入優先、公立醫院主導等制度安排。傳染病防治法、職業病防治法、精神衛生法等專門立法,從疾病預防、群體健康保護等方面充實憲法相關義務的制度載體。在憲法賦予國家與社會共同承擔公共衛生治理任務的委任性條款的基礎上,相關法律進一步明確兩者的權責邊界。
其二,通過機構履職實現醫療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發展醫療衛生事業不是抽象的政策愿景,必須依靠行政、司法等多部門協同推進。根據憲法與相關法律授權,行政機關承擔公共衛生應急、健康促進、醫療衛生監督管理等職責。近年來的醫聯體建設、基層首診制度完善、健康影響評估制度探索等措施,體現了地方政府在落實憲法要求方面的制度創新。立法機關的監督也不可或缺,全國人大及其專門委員會在審議、評估衛生健康法律時,對其是否符合憲法精神進行把關,使憲法規范在立法與執法中得到統一貫徹。
其三,以保障公民健康權強化社會共識與參與。憲法第四十五條關于物質幫助權的規定,在具體的衛生健康法律中得以進一步細化,成為社會進步和發展的價值共識。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關于患者知情同意以及公共場所配置急救設備等規定,回應了憲法保障人格尊嚴與健康權的要求,也推動形成了政府、社會與個人共同參與的健康治理模式。公民作為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通過依法行使權利與履行義務,正成為健康中國建設的重要主體。
憲法是國家各種制度和法律法規的總依據,其關于醫療衛生事業的規定不僅為健康中國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也為衛生健康法治建設指明了方向。面向未來,在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進程中,期待通過進一步完善法律體系、提升治理能力、加強權利保障,使憲法關于“保護人民健康”的要求在制度體系中更加穩固,在政策執行中更加有力,在人民健康事業發展中更加真實可見。
![]()
來源:中國衛生雜志、省衛健委政策法規處
一審:陳素玲、陳皛驥、葉麗君
二審:黃新珠
三審:寧永鑫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