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生態環境監測和安全中心最新預報結果,受氣流輻合、早晚逆溫等不利氣象條件影響,12月4日-7日將出現一輪輕中度污染過程,部分時段達到重度污染。為有效減輕區域污染程度、縮短污染時長,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依據《許昌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規定,自2025年12月4日零時起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Ⅱ級)響應,預警的解除或調整另行通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健康防護措施
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腦血管、呼吸系統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內,確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護措施;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如不可避免,建議采取防護措施。已安裝空氣凈化裝置的幼兒園、中小學及時開啟空氣凈化裝置;組織中小學、幼兒園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醫療機構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增加醫護人員。
二、建議性減排措施
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倡導公眾綠色生活,減少能源消耗。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一)全面落實工業源減排措施。各縣(市、區)嚴格按照《許昌市2025-2026年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規定的橙色預警減排措施,組織轄區涉氣企業實施差異化管控。對環保績效A級企業、績效引領性企業和納入“許昌市2025-2026年度重污染天氣固定源應急豁免清單”的企業(保障民生、城市正常運轉或涉及國家戰略性產業的工業企業及符合生態環境要素保障白名單準入條件的重大項目)實施自主減排措施,廢氣污染物排放量只降不升;對啟動預警前處于停產狀態的企業,在預警期間暫緩恢復生產;協商電力企業廢氣污染物排放量較前10個正常生產日減排20%。
(二)全面落實移動源減排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嚴格落實運輸車輛減排措施。原則上,除列入“許昌市2025-2026年度重污染天氣貨車白名單”的車輛(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和縣城建成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貨車、天然氣貨車和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禁止建筑垃圾清運車輛、渣土運輸車輛和砂石運輸車輛上路行駛。《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更新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的通告》確定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內(城市和縣城建成區、鐵路貨場、物流園區、工礦企業和施工工地等場所),禁止使用不滿足Ⅲ類限值要求和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加強入市大貨車監管,對闖禁行的交通違法行為及時予以查處。對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同步落實車輛管控要求。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增加公共交通運輸運力,保障市民出行。
(三)全面落實揚塵源減排措施。各縣(市、區)組織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材廠等停止露天作業;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噴涂粉刷、護坡 噴漿、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道路設施防腐、道路瀝青鋪裝等作業,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建筑垃圾清運車輛、渣土運輸車和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開挖土石方的挖掘機等非道路移動機械停止作業);對納入“許昌市2025-2026年度重污染天氣施工揚塵源應急豁免清單”的施工項目(省、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建設項目、民生工程、應急搶險施工工程)可根據需要繼續作業,但應當嚴格落實揚塵污染防治要求,裸露場地全部苫蓋,增加灑水降塵頻次,確保符合環境保護要求。開挖土石方的挖掘機等非道路移動機械停止作業;加強道路清掃保潔,增加機械化濕掃頻次。
(四)全面落實面源減排措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垃圾、荒草、樹葉等可燃物,加強餐飲油煙處理設施運行監管,室外噴涂、粉刷、切割、焊接等涉氣環節停止作業。加大散煤散燒執法檢查力度,嚴禁在“禁燃區”內銷售、儲存、使用高污染燃料。
許昌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12月3日
內容來源:許昌環境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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