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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絡主播偷稅236萬,被稅務部門處以少繳稅款1倍的罰款。心里不服的網絡主播認為偷稅金額沒那么高,就起訴到法院。法院會如何判呢?一起來看。
姚某是一名網絡主播,2019年到2021年期間,他通過網絡直播演出取得收入918萬多元,但僅繳納了7萬多元稅款。廈門市稅務局稽查局經核查認定,他存在故意偷稅的行為,少繳個人所得稅236萬多元,于是在2023年3月決定對他處以少繳稅款1倍的罰款。姚某不服,起訴到思明法院。
思明區人民法院法官 許雅君:姚某認為自己的收入,并沒有稅務機關認定的那么高,因為其中有部分是自己虛假刷單,不應計入個人所得。另外自己也通過注冊個體工商戶,繳納了部分稅款,我們經審理查明,姚某所主張的虛假刷單,并沒有證據予以支持,注冊的個體工商戶,也沒有開展實際的生產經營,所以他是明顯故意偷稅。
今年5月,思明法院作出判決,駁回了姚某的訴訟請求。
思明區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 劉亞樂:網絡主播通過注冊個體經營戶的形式進行繳稅,但實際上這種個體經營戶并沒有實際性的運作,只是被作為一個納稅的平臺,這是一種違反法律規定的方式,也提示我們網絡主播或者這些從業者,如果是個人進行表演或經營的,要依法納稅,按照勞務報酬所得來進行納稅。
該案是全市首例涉網絡主播稅收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訴訟案,由思明法院涉稅案件“三合一”集中管轄合議庭審理。據了解,合議庭創新涉稅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的審理模式,打造專業的審判隊伍,集中管轄全市涉稅案件,成立兩年來,審判效率有了明顯提升,也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思明區人民法院副院長 王敏重:下一步,會加強涉稅案件的專業化審理,實際上也會對我們將來的營商環境的提升有一定的助力作用,包括我們維護了國家稅務的征納,也同時保障了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來源: 特區新聞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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