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徐州郡城的三陽館里,有個十八九歲的小和尚,眉清目秀,模樣十分周正。沒出家之前,他和做貨郎的王二是同窗,兩人好得能穿一條褲子。后來王二在城外搭了間茅草屋,離三陽館也就半里地的路程。每次王二挑著擔子出去做買賣,必定要到三陽館歇腳,和小和尚喝上幾杯,常常醉醺醺地才回家。要是王二賺了錢,也會打上好酒,拉著小和尚到自家喝酒。
王二的媳婦季氏,剛嫁過來沒多久,長得眉清目秀,穿得干凈利落,每天都把自己收拾得漂漂亮亮的。王二比小和尚大三歲,小和尚便喊王二“大哥”,喊季氏“嫂子”,季氏也客客氣氣地叫他“夫弟”。小和尚剛見季氏的時候,還挺害羞,總低著頭不敢多看。可王二家沒別的幫手,每次擺酒待客,端菜添酒的活兒都得季氏來做。起初季氏還只托丫鬟送菜,問問咸淡,客氣幾句就走。一來二去,幾人熟絡起來,也就沒了起初的拘謹。王二覺得小和尚為人老實,待他跟親弟弟似的,常喊季氏添雙筷子一起吃飯,飯桌上紅袖子的季氏和穿僧袍的小和尚挨著坐,鞋子都能碰到一起。
有一天,王二又約了小和尚晚上喝酒,買了好幾樣下酒菜,囑咐季氏燉好湯等著,自己則挑著擔子去附近村子叫賣,想著賣幾百文錢就回來。交代完后,王二搖著“喚嬌娘”的撥浪鼓就出門了。可鄉間買賣繁雜,轉眼到了晌午,王二還沒回來。小和尚先來家里問了一趟,知道王二還在外面叫賣,坐了會兒就走了。等到太陽快落山,小和尚又過來了。季氏說:“不知道他被什么事絆住了,到現在還沒回。你先進屋坐會兒吧,他說不定馬上就到了。”小和尚有些猶豫,季氏又催了他幾句,他才坐下。又等了好一會兒,還是沒見王二的影子,小和尚起身想走。季氏忙說:“酒都熱好了,要是你走了他剛好回來,豈不是要說我怠慢客人?雖說沒什么好菜,但太陽都落山了,你肯定餓了,先吃點喝點墊墊吧。”小和尚坐在桌旁,手里捏著筷子,一聲不吭。
季氏擺好杯盤,給小和尚倒上酒,一杯接一杯地勸。她湊在小和尚身邊,百般撩撥。小和尚心里早明白了她的意思,可年紀輕臉皮薄,只說自己酒量小,不敢多喝。季氏索性自己喝了好幾杯,然后挨到小和尚身邊,直接把酒杯湊到他嘴邊。小和尚本就心動,這下再也忍不住,兩人便做了茍且之事。那天晚上,王二居然一夜沒回來,這對年輕男女,倒是如魚得水,好不快活。從那以后,只要王二出遠門,兩人就偷偷私會。王二漸漸察覺到苗頭不對,心里起了疑心,可又沒抓到實據,只能把火氣憋在心里。
王二本就是小本生意,所有家當都在挑子里,稍微賒賬多了,本錢就周轉不開。有一天,他挑子里的貨幾乎賣光了,錢卻沒賺到多少,根本沒法再進貨。附近村子有個劉翁,家里很富裕,一直和王二有生意往來,王二已經欠了他一萬多文錢。王二怕得罪劉翁,不敢提討債的事,只能求劉翁借點錢周轉。可農家的積蓄都在糧倉里,得等糧食賣個好價錢才有現錢,不到時候,就算是幾貫錢也拿不出來,劉翁只好拒絕了王二。
借錢不成,王二垂頭喪氣地回了家。他在院子里踱來踱去,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卻想不出半點辦法。季氏過來勸了他幾句,王二正一肚子火沒處發,對著季氏就罵了起來。他找了個瓷瓶,裝滿好酒,一邊喝一邊罵,一直到二更天,還在絮絮叨叨地罵個不停。季氏說:“喝了這么多酒,也不吃飯,你想熬死自己嗎?”王二醉醺醺地說:“我這條命,早晚得跟這酒瓶子一起完蛋!就算像劉伶那樣‘死了就埋’,我也樂意,關你屁事!你年紀輕輕,長得又標致,還怕沒飯吃?我可是看得明明白白,你那些見不得人的事,別以為我不知道!我只是懶得跟你計較罷了!別欺負我老實,哪天我酒勁上來,把事情抖摟出來,你可別后悔!”說完還不屑地嗤笑了一聲。到了三更天,一瓶酒喝得干干凈凈,王二才爬上床呼呼大睡。季氏在一旁偷偷想:“那禿驢的事,想必是敗露了。萬一他哪天翻了臉,我的腦袋就保不住了!與其等著被他害,不如我先下手為強!”打定主意后,季氏就想殺了王二。她在屋里找了根青麻繩,趁王二睡得死沉,一下勒住他的脖子,把他勒死了。之后又把尸體拖到另一間屋子,吊在房梁上,裝作是上吊自殺的樣子。等到天亮,季氏才在屋里放聲大哭起來。
鄰居們聽到哭聲都趕了過來,季氏哭著說:“我男人因為貨賣光了沒本錢,去求劉翁借錢,劉翁不肯,他回來就喊著‘恨啊恨啊’,把挑擔子扔在院子里。我知道他心里難受,就幫他把擔子挪進屋里。晚飯做好了,我喊他吃飯他也不吃,只顧著喝酒,還不停打自己的頭,可也沒說要自殺啊!半夜他喝醉了,和衣倒在床上,我早就睡了。一覺睡到天亮,睜開眼一看,他不在床上,我還以為他早起燒茶去了,喊了幾聲沒人應,四處一找,才發現他在那間屋上吊了!”這時鄰居已經把尸體放了下來,季氏故意坐在地上,靠著尸體,一邊哭一邊喊“救命”,還哭喊道:“是劉翁害死我男人!我一個寡婦可怎么活啊,我一定要找劉翁報仇!”她呼天搶地,哭得撕心裂肺,鄰居們都信了她的話,沒人懷疑她。
里保不敢擅自收尸,趕緊報了官。縣官過來驗尸,一看傷痕就斷定不是自殺——脖子上有紅、白兩道傷,紅傷又細又深,白傷又粗又淺。縣官讓人搜查房間,在床褥底下找到一縷青麻繩,和那道紅傷正好吻合,于是立刻斷定是季氏殺了人。至于小和尚和季氏的私情,是季氏主動引誘的;季氏殺王二,也是她自己的主意,小和尚壓根沒參與。縣官查清楚后,免了小和尚的死罪。而富有的劉翁,因為沒借錢給王二,間接導致王二被殺,按照“致殺”的律法要被追責。劉翁為了脫罪,到處打點關系,最后把家產都花光了才保住性命。
有位老先生說:常言說有三種人不能交往,因為會耗光錢財。可王二本就是窮苦人,沒這個顧慮,卻因為家里有個美艷的媳婦,引狼入室,最后丟了性命,這能怪誰呢?更何況,懷疑媳婦有私情這種事,本該藏在心里,他卻喝了點酒就口無遮攔,把話說透了。錢財、美色、美酒、火氣,這四樣都是能要命的東西,王二一樣沒落下,想不死都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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