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紙黑字的判決書,竟比原告當初要求的還多判了10萬元賠償——當法官的筆越過訴訟請求邊界時,被告的權利如何守護?
案件介紹:
A房地產開發公司依照政府規劃對舊城區進行改造,與居民乙簽訂《房地產置換商住樓合同》,約定占用乙的住宅土地后,補償其690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和商鋪。
在A公司交付600平方米房產后,雙方因剩余90平方米補償問題產生爭議。乙向法院提起訴訟,明確要求:A公司交付90平方米商鋪并支付違約金45000元。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由于A公司可能已無房產可供交付,合同存在無法實際履行的風險。在判決書中,法院不僅支持了乙的訴訟請求,還主動增加了一項內容:如指定商鋪不能實際交付,A公司需按每平方米10000元的標準賠償乙損失。
這份看似“周全”的判決,卻埋下了程序違法的種子。
01 裁判結果與理由
二審逆轉:超判部分被撤銷
A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經審理作出改判:
維持A公司交付90平方米商鋪和支付違約金45000元的判項
撤銷一審關于“不能交付則按市場價賠償”的判項
二審法院明確指出:一審判決超出乙的訴訟請求范圍,違反了“不訴不理”的民事訴訟基本原則。
“乙并未主張在不能實際履行時的損失賠償,一審法院的判決超出乙的訴訟請求。”
再審糾錯:程序正義的底線
在類似工程合同糾紛中,某法院再審時同樣發現原審存在遺漏訴訟請求問題。再審判決強調:
法院必須在當事人訴訟請求范圍內作出裁判
即使法官認為某些事項應當處理,也不能超越當事人主張的范圍
《民事訴訟法》第13條明確規定,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這意味著,提出哪些訴訟請求是當事人的權利,法院不能越俎代庖。
02 法律分析
什么是遺漏或超出訴訟請求?
遺漏訴訟請求: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某項訴訟請求未作任何裁判。 如某工傷認定案件中,張某同時提出“撤銷不予認定決定書”和“重新作出工傷認定”兩項請求,法院僅對第一項作出判決,遺漏了第二項請求。
超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當事人未提出的請求進行裁判,或超出請求范圍進行裁判。 如前述房地產案件中,乙僅要求交房,法院卻主動增加了“不能交房時的賠償方案”。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提示:訴訟請求如同畫框,法官只能在框內作畫。突破這個邊界,即使出于“公平”目的,也將導致程序違法。
法律后果:從上訴到再審的救濟路徑
一審階段
被告可在15日內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應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或依法改判
生效判決
可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
符合《民事訴訟法》第200條第(十一)項規定情形,法院應當再審
行政訴訟監督
檢察院發現法院遺漏訴訟請求,可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或提請抗訴
如某身份信息錯誤案中,檢察機關針對法院遺漏“賠禮道歉”請求提出監督
被告如何應對?3步抗辯策略
第一步:精準鎖定裁判范圍
比對起訴狀中的“訴訟請求”部分與判決主文
特別注意判決書中“本院認為”部分是否轉化為判項
如某車輛丟失案中,法官雖在理由中分析但未在判項中回應附加費請求,構成遺漏
第二步:選擇適當時機提出
上訴階段:直接以“遺漏/超出訴訟請求”作為上訴理由
再審階段:提供生效判決和原告訴狀作為證據
第三步:善用檢察監督
對已生效裁判,可向檢察院申請監督
依據《人民檢察院行政訴訟監督規則》第88條,遺漏訴訟請求屬法定監督情形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提示:被告常忽視程序權利,但程序違法恰恰是推翻不利判決的利器。我曾代理一起標的額超千萬的工程合同糾紛,正是通過鎖定法院超出訴訟請求判項,最終為客戶避免了不當債務負擔。
03 實務難點解析
法院能否主動認定合同無效?
特殊情形除外原則:
法院認定合同無效不屬超出訴訟請求
涉及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或公序良俗時,國家干預優先
某雜志社為飯店刊登賭博廣告后被欠費起訴。法院主動認定廣告合同無效并沒收已收費用,該判決未被認定為超判。
判項表述的學問
支持部分請求時:
判項應明確表述支持金額
同時載明對剩余請求不予支持
如某車輛丟失案中,法院應表述為: “一、被告賠償原告車輛損失132341元; 二、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風險提示:訴訟程序專業性強,具體案件應對策略需結合證據情況制定,建議咨詢專業律師進行個案分析。
在房地產、工程合同等商事糾紛中,上海再審律師提示:被告方常因忽視程序權利而喪失翻盤機會。程序違法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重要救濟渠道,但需在法定期限內主張。
作者介紹:俞強律師
執業機構: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198號世紀匯廣場一座12樓
教育背景:北京大學法律碩士
專業榮譽:
2024年“君瀾專業領航獎”
上海政法學院實習導師
專注領域:重大商事訴訟、再審程序、執行異議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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