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澎湃新聞《財曉得》欄目記者以學生身份,暗訪了某大學生競賽培訓機構。對方聲稱,只要花錢就能“保獎”,價格按國賽/省賽、獎項等級以及參與者位次而定,最低2000元能“買”省獎,8000元能“買”國獎。
大賽類別甚至包括“挑戰杯”、大學生創新大賽等含金量極高且教育部認可的競賽。
國獎,真的花錢就能買?
01
“保獎”套路,真真假假
這類“保獎”機構通常有兩種操作套路。
一是作品全包,即直接出售對標省獎/國獎的作品。購買者直接拿去參賽評獎。
二是跨校組隊,機構可以安排購買者中途加入進了省賽或者國賽的隊伍。因為這類競賽從校內選拔一直打到國家級別,周期長達一兩年。為了減少人員變動造成的客觀影響,主辦方通常允許參賽團隊中途更改隊員及位次。真正上臺參賽的都是原核心團隊成員,“買獎者”只需要掛名進隊就能坐享其成。
機構甚至表示,“買獎者”可以同時掛幾個隊伍,最終只需按獲獎數量付款就行,沒得獎包退款。
當然,原核心團隊并不會毫無條件地接收掛名人員。“保獎”機構或者提供企業項目資源,幫助其競賽;或者可以安排競賽評委為其提供指導服務;或者直接花錢“買位子”。
至于評委指導,有在“保獎”機構工作過的知情人向暗訪記者透露,這些指導評委把以往的獲獎材料進行包裝、改造,當作新成果提供給參賽隊伍使用,“這些材料相當于是白送給參賽隊伍。如果獲獎了,這些‘評委’可以借此自我宣傳,獲取經濟利益。”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確實存在“買獎者”掛名獲獎后,申請到獎學金或保研成功的案例。
掛名雖真,但這條灰色產業鏈也充滿了謊言與欺騙。
例如,機構提供的2位評委的個人資料中,一位自稱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評委專家、創業導師,另一位說是擔任北大博雅元培客座教授,頒發機構是北大博雅教育研究院。然而,記者進一步挖掘發現,這位“客座教授”疑似是剛畢業一年的專科大學生。而北京大學之前曾發聲明表示,北大博雅研究院與北大毫無關系,純屬于魚目混珠。而那位“創業導師”經核實畢業僅5年,名下注冊了一堆“0人參保”的空殼公司,在硬性指標上就不符合創新大賽的評委篩選要求。
而且,經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組委會核實,這兩人不屬于大賽專家庫成員,從未參與過組委會組織的評審工作。
以“保獎”為名的詐騙行為更是充斥其間。有學生買家通過社交媒體平臺,從個人或機構處購買“掛名”服務后卻被直接拉黑。有學生與機構產生糾紛后,由于對方握有簽約合同,畏懼對方舉報自己學術造假,只能忍氣吞聲,舍財免災。
就在調查期間,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組委會向記者發信表示,正在完善規則,嚴禁隨意增減、變更參賽人員信息等,嚴厲打擊“搭便車”“掛名”“中途加入”等違規行為。
02
競賽價值,實實在在
“保獎”灰產的滋生壯大,其根源在于這些競賽極具“含金量”,部分學生因此鋌而走險,通過“造假”獲取短期利益。
目前,教育部認可的大學生學科競賽共有84項,也被稱為A類競賽。其中,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前身是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大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屬于重點賽事,被稱為“三大賽”。
這類競賽既能鍛煉學生的學術能力,推動一批學術成果落地,也是學生參加各類評比評審的加分項。
例如,某985高校物理學預案規定,學生在“三大賽”國賽中獲獎,將按獲獎等級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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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對于參與大賽的指導教師,不少學校也將其指導成果納入了職稱考核之中。
#今年9月1日發布的《深圳大學本科生學科競賽管理辦法(修訂)》規定:教師指導競賽獲獎可以作為人才培養方面的標志性成果,在教師職稱評定、年度考核、評優評先等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2024年發布的《西華大學本科學生學科競賽管理辦法(修訂)》明確:教師(組)指導的學生學科競賽獲獎,可用作年度考核、職稱晉升和教學評優等教學業績(成果)認定。
#2023年發布的《宿遷學院學科競賽管理辦法(修訂)》明確:(1)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學科競賽獲獎,按照《宿遷學院績效工資實施方案(試行)》最新文件執行教學工作量和教研業績認定。(2)在職稱評審中,教師指導“互聯網+”“挑戰杯”等三大賽事項目獲國賽金獎可視同于省教學成果獎(實踐教學)特等獎、獲國賽銀獎可視同于省教學成果獎(實踐教學)一等獎、獲國賽銅獎可視同于省教學成果獎(實踐教學)二等獎。
#2022年印發的《武漢大學本科生學科競賽管理辦法(修訂)》中寫道: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學科競賽及獲獎情況納入教師職稱評定指標體系;學校設立優秀組織獎、優秀成果獎、優秀指導教師獎,分別對組織得力、成效顯著的單位、項目和指導教師給予表彰與獎勵;各學院開展學科競賽項目的情況,納入學院本科教學工作評估和學院年度目標考核指標體系。
03
多方努力,讓競賽更加純粹
舉辦競賽的初衷和賽事對人才培養的重要程度是毋庸置疑的。
面對“買獎”“保獎”的灰色產業鏈,需要多方形成治理合力。例如,賽事組織方應堅守學術誠信底線,從評審機制、作品審核等環節筑牢防線,加強監管;網絡平臺需強化內容治理,阻斷虛假宣傳與違規招生的傳播渠道,切斷灰產的生存空間。
高校更應主動作為,嚴格審查參賽作品的原創性與真實性,例如建立學術不端行為的追溯機制,將違規行為納入師生誠信檔案。同時,需要重新審視競賽加分政策的合理性,弱化“唯獎項論”的單一評價標準,探索以實踐能力、創新思維等為核心的人才培養導向。唯有回歸“以賽促學”的本質,才能讓競賽更加純粹,始終充當錘煉真才實學的舞臺。
來源:麥可思研究整理自教育部網站、澎湃新聞《財曉得》欄目以及相關高校網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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