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來關注一下日本海上軍事力量的發展情況。從相關時間節點來看,日本海上自衛隊的發展態勢值得深入剖析。
依據和平憲法的限制,日本海上自衛隊本不應發展遠海進攻能力,而應秉持專守防衛的原則。然而,現實情況卻截然不同,日本海上自衛隊正在快速提升遠海進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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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裝備發展方面,日本海上自衛隊動作頻頻。例如,將直升機母艦“出云”“加賀”等改裝成了小型航空母艦,并從美國購置了F-35B隱身戰機。這一系列舉措,使得日本具備了遠海進攻作戰的能力。
畢竟,航空母艦并非單獨作戰,為了形成完整的作戰體系,日本相繼建造了8艘萬噸級的導彈驅逐艦,像愛宕級、金剛級和摩耶級等。
在擁有了這些先進導彈驅逐艦后,日本仍不滿足,持續對其進行改裝和升級。比如,把“飛鳥”號導彈驅逐艦送到美國,加裝戰斧巡航導彈。這種導彈的射程可達幾百甚至上千公里,能夠打擊海上和陸上目標。
此外,日本還在“鳥海”號驅逐艦上測試電磁軌道炮。這一測試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初速度從每秒2千米逐步提升,先是達到2200米,接著又達到2500米。如此一來,電磁軌道炮的打擊目標范圍不再局限于幾十公里,而是擴展到了上百公里。
在6月份的測試中,日本利用新型電磁軌道炮,成功擊中了百公里以外的靶船,不僅精準度高,射速也達到了每秒2500米。這意味著,未來日本的水面艦艇有望加裝電磁軌道炮這類先進武器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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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自行研發改進,日本還與美國洛馬公司合作。由洛馬公司為其建造特別用途的導彈。從展示的模型來看,這是萬噸級的導彈驅逐艦,并且加裝了探測隱身目標和超音速目標的能力。
其配備方式獨特,前面甲板和后面甲板各裝64枚防空導彈,主要采用標準3和標準6型防空導彈。這使得該驅逐艦具備了攔截高超音速導彈和戰略導彈的能力。
同時,其雷達采用了SPY-7先進相控陣雷達,對彈道導彈和隱身目標有較好的發現能力。由此可見,日本導彈驅逐艦發展勢頭迅猛,裝備先進程度不斷提升。
在護衛艦方面,日本同樣在快速擴充數量。最上級多用途護衛艦就是典型代表,當第八艘剛剛交付日本海上自衛隊時,第11艘的下水命名儀式便緊接著開始了。而且,在第8艘護衛艦上,日本已經開始配備由水面摩托艇改裝的無人小艇,不斷進行裝備升級。
與此同時,日本還將淘汰的護衛艦賣給菲律賓,以此加強與菲律賓的軍事關系。這種做法的背后,是日本試圖將軍力頻繁派往南海,參加相關軍事演習,在南海攪局,并在菲律賓尋求落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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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艇領域,日本在蒼龍級先進潛艇的基礎上,迅速研制出了大鯨級潛艇。自2022年起,到2025年,已有幾艘大鯨級常規潛艇交付日本海上自衛隊。與蒼龍級相比,大鯨級潛艇在動力系統上靜音性能更好,裝備的武器射程更遠,并且未來還計劃加裝垂直發射導彈系統。
值得注意的是,在日本海上自衛隊快速發展的同時,日本海上保安廳這一非軍事組織也在大量增加經費。到2026年度預算時,其經費已突破以往限制,并明確表示要建造兩艘萬噸級巡邏艦。這些巡邏艦排水量達3萬噸,比小型航母還要大,能夠搭載兩架直升機。
從日本的這一舉措不難看出,其顯然是想在釣魚島方向,憑借這幾萬噸級的巡邏艦,與相關國家進行對抗甚至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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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日本海上自衛隊和海上保安廳的裝備發展及現實裝備情況,可以清晰地看到,日本在現實中實際上已經突破了和平憲法對其的束縛,具備了遠海進攻性作戰的能力。這種發展態勢不僅對地區安全格局產生了深遠影響,也引發了國際社會對地區和平穩定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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