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近日,當地群眾向媒體反映,在桂林市委組織部最近發布的一則領導干部任前公示中,發現一處問題:
平樂縣委副書記陶某某的年齡為“1972年8月生”,但幾年前他被任前公示時,年齡為“1975年9月生”,質疑存在問題。
互聯網時代,一名領導干部兩次任前公示的年齡竟然相差三歲零一個月,未免使人太覺蹊蹺。
為此,我找到桂林市委組織部不同時期發布涉及當事人陶某某的任前公示資料,證實確有其事。
其一、桂林市委組織部11月21日發布《領導干部任職前公示》中相關表述:
陶捌旺,男,漢族,1972年8月生,中央黨校大學,中共黨員,現任平樂縣委副書記,三級調研員,擬任縣(市、區)正處級領導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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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2015年9月7日桂林市委組織部發布《領導干部任職前公示》中相關表述:
陶捌旺,男,1975年9月出生,漢族,籍貫廣西平樂,1997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現任平樂縣源頭鎮黨委書記,擬提拔擔任桂林市林業局副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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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份公示文件,同一公示對象的年齡為何前后不一致呢?
11月29日,記者致電桂林市委組織部,工作人員表示,暫不清楚此情況,會去了解核實。至于年齡問題是否影響任用,可能要看具體情況,“相關單位會有個結論性意見,看是否影響任用。”
如今看來,公示確實是個好東西,尤其在干部提拔任用這個重要環節上。
正如組織部門承諾,對公示對象有情況反映的可以書面形式直送組織部舉報中心,干部群眾如實反映有關問題受法律保護。
而領導干部通過任前公示接受群眾和社會的監督,也是增強干部選拔使用透明度與公信力,防止和堵住盲區漏洞,確保干部隊伍純潔性的內在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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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4年10月至2016年6月,中組部在全國部署開展了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態度堅決、行動務實,對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央企、國企及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檔案進行審核,集中解決了檔案中存在的問題。
中組部還發布消息,為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監督干部要求,對于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被查出信息不一致、不規范、信息缺失、檔案造假等問題,比如檔案涂改或者有可能弄虛作假的干部,任職、錄用都得先停下來。
比較典型的例子是山西河津市住建局原局長薛新民,他為了入黨、升遷,先后數次填報不同出生日期,最大的1960年,最小的1969年,跨越整個60年代,有網民說他創下年齡“整容”紀錄。最終薛新民不僅沒得到提拔,還被免去了住建局局長職務。
臨汾市原市委常委、紀委書記沈慶華,“13歲參軍,15歲入黨”,“檔案年齡”比真實年齡小了5歲,問題被查實后其職務被免。
而今平樂縣委副書記陶捌旺在任前公示中“年齡打架”到底因何所致,相關部門理當調查清晰,及時向公眾作出回應。
讓我們靜待此事后續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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