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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表于《人民法院報》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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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云
HE YUN
上海國際商事法庭
庭長
三級高級法官
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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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著全球范圍內跨境貿易與投資規模的持續增大,涉外商事糾紛展現出類型新穎、標的額大、法律關系復雜等顯著特點。國際商事法庭審理的涉外案件,不僅關乎中外當事人的實際權益,還肩負起傳播中國司法理念、彰顯中國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使命。涉外裁判文書作為案件審理結果的集中體現,既是涉外審判活動的綜合載體,也是中國司法參與國際商事糾紛解決、輸出裁判規則的重要窗口。最高人民法院在相關指導意見中明確要求,要進一步加強涉外裁判文書的說理與釋法工作,切實增強中國司法的國際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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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裁判文書并非普通民事文書的“涉外版本”,其內涵為法院就當事人的國籍或者住所、爭議標的或者相關法律事實涉及多個法域的商事案件,所制作的判決書、裁定書等,其核心價值是呈現事實認定、法律適用邏輯以及裁判結果。因涉外案件本身所具有“國際關注度、規則示范性、跨境執行關聯性”等特性,涉外裁判文書的制作更體現出專門化屬性,相較于普通民事文書,其特殊之處體現在三個維度:
其一,法律適用的復雜性
涉外案件大多涉及國際公約的適用、雙邊條約的解釋以及不同法域法律之間的沖突與協調,這就要求裁判文書得完整呈現從沖突規范的指引,到準據法的查明,再到具體法律條款的闡釋與運用這一完整流程。國際私法理論里強調以沖突規范作為核心要點,以國際統一實體法規范和外國法適用為兩翼的理論體系,在文書撰寫時需充分體現并合理運用。
其二,受眾的多元性
相較于國內裁判文書,涉外裁判文書的讀者群體則體現出鮮明的國際化屬性,不僅包括中外案件當事人、相關司法機構,還可能涉及外國律師、法律從業者、國際商業機構以及全球范圍的投資者群體。因此,文書在保持法律專業性表達的同時,也應關注裁判語言的跨文化溝通交流效果,兼顧不同法域的可讀性。如盡可能采用國際通行的法律表達方式,避免采用未加說明的國內法律專門術語,以實現相關法律概念的準確傳遞與理解。
其三,功能的延展性
涉外裁判文書具有明顯的功能外溢效應,普通民事文書主要以解決個案糾紛為核心,涉外裁判文書在此基礎之上,還承載著程序正義、規則輸出、公信力構建、營商環境營造等擴展功能。一份論證全面、說理充分的涉外裁判文書,不僅可有效地平息案件爭議,還可利于形成國際商事糾紛的某項裁判規則,穩定國際投資者對中國法律環境的預期,進而為國際社會應對類似糾紛提供有價值的參考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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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裁判文書制作應遵循公正、透明、可及這三大核心價值理念。這些核心理念的落實,直接關系我國司法裁判在國際上的認可度以及公信力建設。
公正性是涉外裁判文書的根本價值取向。在全球化的時代背景下,司法公正不僅表現為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的平等保護,更要求法院在處理國際商事糾紛中展現出公正無私、不偏不倚的立場。涉外裁判文書的制作需超越簡單的是非評判和結果輸出,而應在更高層次上體現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國際商事交易慣例的重視、對不同法域法律文化的理解以及對當事人正當預期的合理維護。國際商事法庭相關研究報告也指出,司法國際認可度最早源自文書展現的規則一致性與權利平等性,這也提醒我們在文書制作時必須始終保持價值中立及專業客觀。
透明性是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文書的透明性要求涉外裁判文書需完整呈現裁判形成的邏輯線路,包含當事人訴辯主張的準確概括、證據采信的充分說理、法律適用的詳細闡釋及最終結果的合理推導,這種透明性不只是在對裁判結論的論述中體現,更重要的是把不同法律觀點之間的比較與權衡的過程進行展現,尤其是在國際公約、條約解釋和外國法適用等專業領域內,文書需清晰闡明各類觀點的差別,說明最終采用某種結論的實質理由,使得讀者能夠充分感受和理解裁判的正當性根源。
可及性是提升司法國際影響力的關鍵要素。涉外裁判文書的可及性,由語言可讀性、結構清晰性和傳播有效性三個維度構成。從語言維度而言,期望文書在保持法律專業水準的同時,顧及不同法域讀者的理解接納能力,避免運用具有強烈地域特色法律措辭;就結構而言,可借鑒國際通行的文書編排形式,讓讀者可以迅速抓住案件核心爭議及裁判理由;從傳播角度而言,需要構建起有效的國際推廣機制及渠道,確保我國法院出具的涉外裁判文書能夠及時進入國際商事法律職業共同體的視野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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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比較法的視角來看,受不同法律文化傳統的影響,不同國家與國際商事專門審判機構在裁判文書制作領域呈現出各有特色且富有啟示的實踐范式。
普通法系國家,以美國與英國為代表,其商事裁判文書制作以裁判理由的詳盡闡釋為顯著特征。這些國家的法律文書在事實認定上一般采用全景式呈現模式,系統地梳理證據的內在關聯與爭議核心。在法律適用環節更注重運用判例開展論證,法官會引用既往判例,經比較分析既有判例和待決案件之間的相似與差異,進而歸納出應適用的法律規則。英美法系國家這種以問題為導向,圍繞爭議焦點逐一詳盡論證的模式,極大提高了文書的說服力與在國際上的接受度。
大陸法系國家,則強調文書應有的體系化與結構化特征。以德國與法國為代表的這些國家的法律文書嚴格依照“事實—法律—裁判”的三段論模式,結構清晰、邏輯層次井然,讓讀者可迅速掌握文書的關鍵要點。在法律適用上,特別強調成文法條的精準引用與說明,注重法律規定與案件事實的對應關系。在語言表達上,更加追求簡潔嚴謹的風格,體現了法律的客觀性。該類文書風格契合了法律形式理性的要求,增強了法律適用的確定性以及結果的可預測性。
新加坡國際商事法庭與迪拜國際金融中心法院等國際商事專門法庭,在文書制作方面更突出規則的引領效果。例如,針對跨境數字貿易、國際投融資等新興領域糾紛,法庭的文書不僅解決個案爭議,還會主動提煉出裁判規則。在文書的撰寫體例上,會設置專門的案例要旨部分,以明確相關法律爭議的通用裁判規則。此外,國際商事法庭的文書普遍采用中英雙語形式,并為專業術語給予統一的解釋,確保不同語境受眾理解一致,此種文書制作方式極大增進了文書的國際流通水平,為國際商事活動總結出了明確、可靠的規則指引,成為區域內跨境糾紛解決的重要參考。
綜合來看,各國法院的裁判文書制作雖風格迥異,但都十分看重說理的透明度、對讀者的適應性以及功能的延伸性。我國涉外裁判文書制作水平的提升,可合理借鑒大陸法系的結構化表達形式、普通法系的爭議導向說理模式,以及國際商事法庭所采用的規則提煉等方法,進而構建既具中國特色又符合國際視野的文書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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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海國際商事法庭的實踐為觀察樣本,我國在涉外裁判文書制作水平上已取得明顯成效:在法律適用說理方面表現出精細化發展走向,尤其是在涉“一帶一路”案件及具有重要影響力的案件中,裁判文書能夠系統地解讀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的內在邏輯,以及國際公約跟國內法律之間的銜接關系;就雙語文書制作方面,覆蓋案件范圍持續擴大,針對有重大影響或典型意義的案件,能夠實現中英文同步發布;在典型案例的推廣方面,借助人民法院案例庫、中國裁判文書網等平臺不斷健全公開機制,并積極在國際司法交流場合主動推介,有效提升了國際社會對中國司法實踐的認知。
但在對標精品化和國際化標準方面,當前我國涉外裁判文書制作依舊面臨一些深層次的挑戰,筆者認為,需在以下方面進行系統性提升:
搭建多層次的說理體系。當前我國涉外文書在闡釋外國法適用時,常局限于對法條的字面理解以及簡單援引,未能深刻剖析法律規則與案件事實之間的內在關聯和具體適用邏輯。司法裁判的結果要讓當事人和公眾信服,必須把裁判過程、事實認定、判決理由、依據的法律等講清楚、說明白,這既是司法裁判的應有之義,也是司法文明的重要體現。未來文書制作應著力構建更加詳盡和完善的說理結構,圍繞當事人訴辯主張和案件爭議焦點依次進行事實認定、證據認證、法律適用選擇和結果推導,從而形成更加完整的論證體系。尤其是涉外裁判文書在適用國際公約或者處理外國法與國內法的銜接時,需完整呈現從法律選擇到具體適用的思維過程,讓讀者能清楚明白裁判結果的形成邏輯,避免結果導向式的單線說理,讓裁判結果更加具有廣泛說服力。
增強裁判文書的規則引領功能。裁判文書具有一定領域的規則引領功能,是提升國際話語權的關鍵手段。就跨境數據權益保護、國際投資仲裁司法審查等新型案件而言,不應僅停留在解決個案爭議上,更應當通過撰寫裁判文書,系統提煉具有普遍借鑒意義的裁判規則,這意味著在文書里要設置專門的規則解釋部分,為同類案件歸納法律適用標準,為國際商事活動提供明確、可靠的行為預期。此種規則提煉既有助于實現裁判尺度的統一,更能有力推動中國司法實踐逐步融入國際商事法律體系,增強我國司法在國際規則構建中的影響力。文書的規則引領功能的實現,同時要求裁判者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與前瞻性視野,具備從具體案例里提煉具有普遍意義的法律規則的能力。
搭建系統化的雙語制作及國際傳播機制。當前涉外文書主要以中文形式發布,大多依托國內平臺公開,在國際平臺上主動推介不足,且缺少針對境外讀者的專業解讀途徑。建議對于合適的涉外裁判文書,應加強中英版本的同步發布,同時制定裁判文書常用術語的英文規范表達,保障關鍵概念準確無誤且一致,這是提高文書國際可獲得性的重要保障。此外,要積極拓展裁判文書的國際發布渠道,主動參與國際司法交流,通過多種途徑增強中國裁判文書的國際能見度和認可度。此外,還可考慮建立面向國際讀者的文書解讀機制,借助摘要、導讀等不同形式,降低國際社會理解中國裁判文書的門檻。
完善專業化的質量管理體系。涉外裁判文書的高標準制作,除了涉外法官應持續提升自身業務能力之外,還需要建立專門的跨領域協作機制,讓涉外法官、專家學者、翻譯人員等多元專業力量發揮合力。對此,可建立起常態化的涉外文書質量評估機制,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參與文書質量評議,圍繞文書的邏輯結構、法律適用及語言表達等多方面提出改進的建議,同時通過收集國內及國際社會的反響,對文書傳播效果進行評價和跟蹤反饋。同時,還應加強對新類型涉外法律問題的前瞻性法律研究,確保最終的裁判文書能夠及時地回應國際商事實踐發展的需求。
涉外裁判文書是國際社會觀察中國司法水平和國際法治理念的重要窗口。每一份精品裁判文書都是一次對中國司法公信力的生動詮釋。面對日益錯綜復雜的國際經貿環境和國際司法競爭態勢,我國應把涉外裁判文書實施精品化建設,作為推動提升司法國際話語權的一項戰略性舉措。通過優化裁判文書說理體系、強化文書的規則引領功能和建立國際傳播機制等方式,持續提升我國涉外裁判文書的專業品質和國際水準,讓中國司法理念與裁判規則更好地引領國際商事糾紛治理。
文:何云
值班編輯:卜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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