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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防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事故
近期,交警九分局
聚焦不戴安全頭盔、非法加裝雨篷等
突出違法行為
持續開展“拆篷戴盔”集中整治行動
通過全力宣傳勸導與從嚴查處整治
切實筑牢道路安全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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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部分違法案例予以曝光
希望廣大騎乘人員
引以為戒!
交通違法曝光臺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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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者:楊某某
所屬社區:大彎社區
違法行為:未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5年11月21日
違法地點:教育街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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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者:廖某某
所屬社區:大彎社區
違法行為:未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5年11月21日
違法地點:教育街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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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者:羅某某
所屬社區:紅陽社區
違法行為:未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5年11月21日
違法地點:教育街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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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者:曾某某
所屬社區:青江路社區
違法行為:非法加裝雨篷
違法時間:2025年11月21日
違法地點:教育街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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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者:劉某
所屬社區:黃家碾社區
違法行為:非法加裝雨篷
違法時間:2025年11月21日
違法地點:教育街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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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者:張某
所屬社區:紅陽社區
違法行為:非法加裝雨篷
違法時間:2025年11月21日
違法地點:教育街
@電動自行車車主
安全騎行
“篷”不可取“盔”不可少
請已加裝雨篷的車主自覺拆除
請騎乘人員養成
“上車即戴盔”的好習慣
1
法律鏈接
《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搭載人員未佩戴安全頭盔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30元以下罰款;若駕駛加裝、改裝的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由公安機關責令恢復原狀,并處3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
加裝雨篷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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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盔安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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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無小事,騎行需謹慎
交警部門
將持續加大整治力度
愿每位騎行者
遵守交規、平安出行
爭做文明交通的踐行者
主編 | 張毅妮
審核 | 付彪
責任編輯 | 劉斯可 李慶
制圖 | h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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