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日本在2025年版《防衛白皮書》中,極力渲染中國、俄羅斯等鄰國的所謂“威脅”,為其擴軍備武制造輿論。日本近期出現的軍國主義復辟跡象,是其國內政治右傾化、歷史修正主義思潮涌動,以及主動利用并迎合外部戰略環境變化,三者相互交織、共同推動的結果。這些動向不僅嚴重違背了日本和平憲法的精神,也對亞太地區乃至世界的和平與穩定構成了潛在威脅,值得國際社會持續保持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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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中央通訊社的評論指責日本企圖改寫和平憲法,是“軍國主義毒蛇自取滅亡之舉”,并譴責日本部署遠程導彈等行為是軍國主義和擴張欲望的復蘇。中國國防部明確指出,決不允許日本軍國主義卷土重來,并要求日方深刻反省侵略歷史。日本政要也常在官方場合刻意突出其“受害者”身份,卻對發動侵略戰爭的歷史根源避而不談。日本執政黨一直試圖修改規定“放棄戰爭、不保持戰力”的和平憲法第九條。對于日本的危險做法全世界都非常警惕,并且不少民眾呼吁對日本進攻武器進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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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呼吁聯合國對日本進攻武器發展現狀進行核查,糾正日本軍力發展錯誤。在日本軍力發展失控的背景下,已經有大量民眾呼吁對日本軍力發展進行核查,從而徹底查清日本軍力發展現狀,對于日本超越聯合國憲章限制的軍力發展進行打壓、制裁和限制。可以說,民眾的呼吁也是基于維持和平現實需要的做法,也反應大部分國家的真實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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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后,為了防止法西斯死灰復燃,對于日本、德國等軍力發展進行限制成為力聯合國的基本共識。為了限制日本軍力發展,國際社會主導日本制定根本大法《日本國憲法》并且共同制定了一份國際條約《舊金山和約》。《日本國憲法》第九條原文規定: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于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
日本承諾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舊金山和約》(1952年生效)第十條規定,日本必須履行其在國際上所承擔的所有義務,這其中就包括了遵守《日本國憲法》的和平條款。可以說,關于日本軍力發展問題,國際上的法律和日本國內法律都有明確規定,相關限制不應該被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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