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4月23日,解放軍解放了國民黨政府的“首都”南京,隨之成立的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局為了充實民警力量,于當年6月從解放軍各部抽調了一批文化高、覺悟高的骨干轉入南京公安學校培訓(這批人成了南京公安學校的第一期學員),其中就包括了原教導三團戰士——時年還不滿17歲的王田箴(當時為了充實南京市公安局的隊伍,整個教導三團集體轉為公安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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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田箴
經過五個月的培訓后,王田箴在1949年11月結業,然后被分配到南京市公安局第三區分局(今秦淮分局)的白酒坊派出所(當時位于信府河72號)當戶籍警,分管片區為大、小百花巷段,由于王田箴祖籍山東棗莊,在南京并沒有家,所以經派出所安排借住在位于大百花巷14號的一名姓嚴的居民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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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大百花巷
大、小百花巷段靠近中華門,距離夫子廟只有一街之隔,有安徽涇縣會館一處(在南京的安徽籍商人匯聚在這里居住)、大煙館兩處、賭館妓院數家。這里治安情況復雜,聚集著大量的明娼、暗娼、流氓以及眾多有賭博、嫖娼、吸毒惡習的人。還住著許多原日偽和國民黨時期的問題人物,包括汪偽警察分局長、日本特務、舊軍官等人,其中還有兩個在南京掛得上號的大毒販子。
而此時的南京城剛解放不久,人民政權根基不穩,社會百廢待興,治安案件頻發,南京市的第一代人民警察們面前的首要任務就是發動群眾,調查摸底,建立群眾組織,利用人民群眾的力量撐起南京的社會治安保護傘。
王田箴白天走街串巷,夜晚上門走訪,通過三個月的努力基本弄清了大、小百花巷段轄區內哪些是可依靠的基本群眾,哪些人有政治問題、有社會危險,初步做到了心中有數。
王田箴深知單單靠自己一個,要管好偌大的大、小百花巷段顯然是不現實的,所以當務之急就是建立可靠的治安積極分子隊伍,幾經選擇下來,王田箴選中了如下幾個人:
首先是剛從部隊轉業下來的老班長王本立,他轉業后在百花巷經營開水爐子,熟悉情況又政治可靠;還有工人出身的申福有和王玉林,兩人要求上進,積極向人民政權靠攏,是可造之材。最后是小學教員王有華,因為曾經上過大學(國民黨時期的國立中央大學肄業),文化水平高,思想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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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國民黨時期的國立中央大學校門
當時的南京市失業人員很多,導致不少人對南京市人民政府和南京市軍管會的牢騷很大,社會上充斥著諸如“共產黨好,柜臺長青草”、“南京市長叫‘送人窮’(時任南京市市長是宋任窮)”,這些人里頭除了一小撮是別有用心的國民黨潛伏特務外,絕大多數都是普通的人民群眾,因此決不能用階級斗爭那套來對付他們,而是應該將解決困難群眾的生活問題作為穩定社會秩序的當務之急。而那時南京市的民政部門剛建立不久,功能極不健全,所以救濟和就業等方面的工作被壓在了公安局的肩頭上,尤其是一線公安戶籍警首當其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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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任窮
王田箴通過給無業青年介紹臨時工(當時正式工很難找),向民政部門為喪失勞動能力的困難群眾申請救濟款,發動群眾組織業余表演隊排演《小二黑結婚》等進步作品,在大百花巷1號廟內設教室辦識字掃盲夜校,為轄區內不識字的群眾教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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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黑結婚》
在王田箴的帶動和幫扶下,又有多人參加了王田箴的治安積極分子隊伍,其中王本立、王玉林后來還成了南京市公安局的正式民警、還立了一等功;更有一人入了黨,還當上了干部。
很快,王田箴就因為自己的這些努力獲得了豐厚的回報——
1950年7月3日上午,王田箴在下戶籍段時,治安積極分子王玉林找到他,提供了一條重要情況:和他同住一個院子的鄰居洪敦伯有歷史問題,在汪精衛汪偽政府時期他是上新河警察局分局局長,日本人投降后他就帶著大、小兩個老婆隱居在大百花巷12號,依靠自己在當局長時搜刮來的民脂民膏過著花天酒地的日子。南京解放后,洪敦伯的大部分家產被人民政府查抄,留下一小部分供他們一家人生活。
王玉林反映:兩天前的7月1日,洪敦伯和他的小老婆因為生活瑣事發生了爭吵,小老婆吵急眼了,脫口而出:“老洪你不要神,你不關心我,我就要你的命。”王玉林認為小老婆的這句話是情急之下吐真言,背后肯定有不可告人的重大秘密,于是在見到王田箴時向他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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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身穿50式警服的民警照片
聽王玉林一說,王田箴我心中一怔,會是什么問題能要洪敦伯的命呢?于是他決定先找洪敦伯的小老婆談一次話。當天下午,王田箴將洪敦伯的小老婆叫到一個堡壘戶的家,向她講明政策,請她把洪敦伯的情況一五一十地說明清楚。洪敦伯的小老婆經過短暫的沉默后檢舉洪敦伯有一支手槍,就藏匿在臥室房間的天花板內。
案情重大,王田箴立即回白酒坊派出所向所長匯報,并決定正面接觸洪敦伯。
7月4日,王田箴正式接觸洪敦伯,向其指明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洪敦伯百般否認,王田箴表示:“頑抗是沒有用的,沒有十足的證據,人民警察也不會來找你,你還藏著一支手槍,在這個時候你的這個成份還私藏手槍,你到底想干什么?!”
見王田箴已經直接單刀直入,歷經國民黨時期和日偽時期的宦海浮沉、已經人老成精的洪敦伯意識到再瞞下去已經沒有意義了,終于在經過激烈的思想斗爭后承認自己確實藏了一支手槍用于防身,之所以藏下這支“馬牌擼子”手槍(勃朗寧M1903型半自動手槍),是因為這支手槍的槍柄是象牙雕刻而成,槍身還鍍了銀,比一般的手槍值錢多了,所以在1949年南京解放后向政府上繳私槍的時候他上繳了原本他當警察局局長時收藏的三支手槍(其中兩支“槍牌擼子”手槍和一支“花口擼子”手槍),獨獨留下了那支制作精美的“馬牌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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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牌擼子”系勃朗寧M1900型半自動手槍的綽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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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口擼子”系勃朗寧M1910型半自動手槍的綽號
隨后,洪敦伯親自在臥室內架起梯子并親自爬了上去,從臥室房間的天花板上取下了一個布包交給王田箴,王田箴將布包打開,里面躺著一支簇新的象牙槍柄的“馬牌擼子”手槍和6發閃閃發光的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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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身鍍銀,象牙槍柄的M1903型半自動手槍
由于洪敦伯認罪態度良好、確有悔過之心,且及時交出了手槍,再加上年事已高,所以南京市公安局第三分局黨委經過討論,決定免于追究洪敦伯的刑事責任。
1951年2月3日農歷二十七,還有三天就是春節,當時家家戶戶都在為過新中國的第二個新年做準備,這天清晨,一名環衛工人在瓦匠巷廁所內打掃衛生時,在糞坑里發現一支“張嘴蹬”手槍(毛瑟M1934型半自動手槍),他立即就近找到了王田箴,向他報告了這一情況。王田箴接報后三步并成兩步跑到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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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嘴蹬”系毛瑟M1934型半自動手槍的綽號
這里是長樂路、剪子巷、百花巷的交界處,王田箴初步判斷丟槍人應離廁所不遠。于是,王田箴立即召開治安積極分子會議,公布案情,發動群眾,要求大家檢舉揭發,爭取立功受獎。同時讓治安積極分子向居民群眾們講明:希望當事人能主動坦白交代,爭取寬大處理。
群眾很快被發動起來,一張法網迅即張開——
2月5日7時,王田箴還在吃早飯,一名治安積極分子——住在大百花巷的布料店店員特意找到王田箴,向他揭發了一條線索:手槍可能是住在他家附近的某居民院的曹某丟的。根據戶籍資料顯示,曹某在解放前在國民黨炮兵部隊某部當營長,南京解放前他脫離國民黨隊伍,在大百花巷定居。這樣看來,曹某確實有持槍條件,再加上當時正是“鎮反運動”在全國范圍蓬勃發展的時期,曹某出于被群眾檢舉揭發“黑歷史”的恐懼,有強烈的丟槍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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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正在吃飯的國民黨軍下級軍官
想到此,王田箴當即丟下飯碗去找曹某談話。
當王田箴見到曹某的第一眼就認定曹某有問題:因為初春季節、天氣寒冷,然而曹某的鼻尖卻冒出汗珠,眼神飄忽驚恐。按照王田箴的經驗,這是典型的“心中有鬼”的表現,緊張害怕之下還有能蒙混過關的僥幸心理。
王田箴哪里能允許曹某這樣蒙混過關,于是立即對曹某開展政策攻心,在王田箴的耐心教育之下,曹某不得不承認槍就是他趁夜色偷偷丟棄在廁所的。
原來,在南京解放前夕,國民黨在南京市的統治秩序已經完全崩潰,曹某攜帶手槍離開隊伍,藏身在魚龍混雜的大百花巷的一個相好的窯姐兒的家中,南京解放后兩人在登記戶籍的時候干脆就以夫妻關系示人,就這樣一直到1951年春節前夕。由于南京當時鎮壓反革命的氣氛越來越濃郁,曹某唯恐自己的國民黨軍官身份暴露,而一直私藏的手槍也會成為其軍官身份的證明,于是在2月1日夜里趁著夜色掩護,將這把跟了他多年的“張嘴蹬”手槍忍痛丟棄在瓦匠巷廁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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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鎮反運動
最終曹某因歷史反革命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也就在這一年,洪敦伯因歷史反革命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因其年老多病已經入院治療,故批準暫緩服刑,直到其一年后病逝)。
在一年內,王田箴通過他一手建立的基層治保組織連續破獲了兩起藏槍案,獲得了第三分局黨委個人二等功的嘉獎,一下子成了百花巷的“名人”。
多年后,已經從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政保處副處長的位置離休的王田箴在回憶起自己在百花巷當戶籍警的這段工作經歷時依然感慨萬分:“三年以來,我不過是根據上級指示,依靠群眾、發動群眾、組織群眾,為群眾做了一些應該做的工作,而群眾卻報以全力的支持和熱情的關懷。可以說,我獲得的成績都離不開他們,重要的線索、重要的案件都是通過他們提供、檢舉揭發而破獲的。應該說,功勞是他們的,群眾才是真正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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