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一場“精準計算”引發的賠償爭議
A公司(上市公司)因年報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被行政處罰,引發近千名投資者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某法院為高效解決群體性糾紛,首次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中證資本市場法律服務中心”(脫敏處理)對投資者損失進行核定。該機構采用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買入均價,并運用“同步指數對比法”扣除44.96%的證券市場系統風險(如大盤暴跌、行業政策調整等),最終核定投資者損失1.28億元。
A公司及中介機構(主承銷商、會計師事務所等)對核定結果提出強烈質疑:
“同一時期債券違約潮爆發,流動性危機才是損失主因!”
“損失計算模型參數選擇主觀,未反映非虛假陳述因素的真實影響!”
二、裁判結果與理由:損失核定的司法認定邏輯
裁判結果
法院采納專業機構核定意見,判決A公司賠償因虛假陳述導致的損失1.28億元;
五家中介機構按過錯程度承擔14.5%的連帶賠償責任(主承銷商各5%、會計師事務所3%、評級機構各1%及0.5%)。
裁判核心理由
損失核定機構的合法性
法院依職權委托具備證券專業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核定損失,其出具的《投資者損失核定意見書》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第三十一條(損失計算規則)。系統風險扣除的合理性
專業機構通過對比個股與大盤指數、行業指數的波動相關性,量化了非虛假陳述因素(如市場恐慌、利率調整)對股價下跌的影響比例,扣除依據充分。中介機構責任的有限性
法院認定中介機構僅在“工作范圍和專業領域”內擔責。例如,律師事務所因已對發行程序合法性發表意見且無財務核查義務,被判無責。
三、法律分析:被告如何破解損失核定爭議?
(一)問答:損失核定意見能否被推翻?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提示:
第三方機構的核定意見雖具專業性,但并非不可質證。被告可重點突破以下三點:
1. 模型參數是否公允?
例如,在A公司案中,若債券損失受同期市場流動性危機主導(如債券違約潮),需舉證要求調整信用利差、流動性溢價等關鍵參數。
2. 系統風險扣除是否全面?
除大盤指數外,個股還可能受板塊政策、黑天鵝事件沖擊。如某海南上市公司虛假陳述案中,法院特別將“海南板塊整體下跌”列為系統風險。
3. 計算方法是否符合個案?
《虛假陳述司法解釋》未強制規定損失算法。若移動加權平均法導致結果畸高,可主張采用實際成本法或先進先出法。
法律依據
《證券法》第八十五條:中介機構過錯推定責任;
《虛假陳述司法解釋》第十八條:中介機構責任限于工作范圍和專業領域;
第三十一條:投資差額損失計算方法。
(二)結構化抗辯策略
爭議焦點被告抗辯路徑成功案例參考因果關系不成立舉證損失發生于虛假陳述揭露日后(如揭露日前已賣出)《規定》第十九條系統風險扣除不足提供同期行業指數暴跌、政策調整等證據海南某上市公司案中介機構責任過寬證明已按執業準則盡調(如會計師審計底稿完備)A公司案律師事務所無責
(三)中介機構必爭的“責任安全區”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分析:
新《證券法》第九十五條明確“過錯責任”原則,中介機構可依托以下兩點免責:
1. 執業準則的“安全港”
若會計師已按審計準則核查且對舞弊跡象提出警告(如留存管理層造假書面提示),可援引《規定》第十九條免責。
2. “合理信賴”其他機構基礎工作
如評級機構依賴發行人審計報告,且已對其完整性進行復核,可主張形成“合理信賴”。
四、結語:被告如何借力損失核定機制?
第三方損失核定是把“雙刃劍”——雖提升司法效率,但其模型缺陷和參數主觀性恰是被告的抗辯突破口。證券虛假陳述行政處罰律師需善用“同步指數對比法”的反向驗證(如選取更匹配的行業指數)、引入專家證人質證核定意見,將賠償責任錨定在“虛假陳述直接關聯損失”的合理范圍內。
風險提示:具體案件需咨詢專業律師,個案細節可能影響裁判結果。
作者介紹:俞強律師
執業機構: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198號世紀匯廣場一座12樓
教育背景:北京大學法律碩士
專業背景與執業領域
俞強律師專注于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及證券虛假陳述行政處罰領域,具備深厚的法學理論功底與豐富的實務經驗。執業以來,俞強律師始終致力于為上市公司、中介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證券公司)及投資者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涵蓋證券合規咨詢、行政處罰聽證與復議、民事賠償訴訟代理等關鍵環節。
核心執業能力
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訴訟代理
精細化應訴策略:擅長從“虛假陳述重大性認定”“因果關系抗辯”“損失計算”等核心爭議點切入,結合股價波動分析、行業指數對比、系統性風險剝離等專業方法,制定差異化應訴方案。
多類型證券覆蓋:熟悉A股、新三板、公司債券等不同證券品種的虛假陳述案件特點,代理案件類型包括誘多型/誘空型虛假陳述、重大遺漏、誤導性陳述等。
證券虛假陳述行政處罰應對
全流程代理:從行政調查階段的法律咨詢、聽證程序抗辯,到行政復議及訴訟,提供全鏈條服務。處理過多起涉信息披露違法、內幕交易、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等案件,協助客戶規避或減輕處罰(如罰款、市場禁入等)。
服務理念
俞強律師堅持“專業縱深、客戶至上”原則,以“精準把握監管動態”與“創新訴訟策略”為核心優勢,注重通過可視化證據(如股價走勢對比圖、市場風險量化分析)增強法庭說服力。
咨詢方式:俞強律師已在公眾號“律師俞強”開通免費電話咨詢,或通過“君瀾律所”官網聯系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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