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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六廉”
“以聽官府之六計,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
“六廉”一詞,最早出自《周禮·天官冢宰》,是我國古代極具代表性的關于“廉”的系統性論說,是“廉”這一概念由個人道德修養上升為官員從政行為準則、由倫理范疇向政治范疇嬗變的標志。其核心含義是在以“廉”作為為官前提的基礎上,又以“善、能、敬、正、法、辨”六項標準評判官吏的治理能力。
“正,是也”,“廉正”所指的“正”,有三層含義:即做事公道、堅守原則和底線、崇尚君子之交。
天下不患無才,而患學術之不足;不患無學,而患所學之不正。
——楊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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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廷和畫像
楊廷和(1459—1529年),字介夫,號石齋,四川成都府新都縣(今成都市新都區)人,祖籍江西廬陵,明成化十四年(1478年)進士并選庶吉士,明代著名文學家、狀元楊慎之父。
楊廷和歷仕成化、弘治、正德、嘉靖四朝,歷任翰林檢討、南京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等職務,終官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楊廷和是明朝中期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可稱“四朝元老,三朝輔臣”。
不戀權位 堅持守孝
天順三年(1459年),楊廷和出生在四川成都府新都縣的一個書香門第之中。楊廷和很小便展露出了學習的天分,他12歲便中舉人,19歲考取進士,時為成化十四年(1478年)。而他的父親楊春中進士的時間,卻比楊廷和晚了一科,等到成化十七年(1481年)才考中。兒子比父親先考中進士,一時傳為美談。
入仕以后,楊廷和的仕途相當順遂。54歲的楊廷和接任首輔之職,升授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到達了明代文官的頂峰。就在楊廷和希望借此大展手腳、勵精圖治之時,他的父親楊春于正德十年正月溘然長逝,享年80歲。按照明代的制度,官員如果有父母去世,就必須回家鄉為父母守孝27個月,之后才能重回朝廷任職。
但是,內閣首輔位高權重,此前的首輔們因為貪戀權位,并未認真執行這項規定。這種情況已經引起了朝中許多正直官員的不滿,因為當時的社會崇尚孝道,內閣大學士作為文臣之首,理應為天下作出表率。何況其他官員都需要服喪守制,唯獨首輔不用,這也不公平。
楊廷和對此也有清楚認識。他認為,以往首輔不肯守制,明面上說是因為國家事務繁重,不得以私害公,實際上則是貪權戀棧,害怕因守制而喪失權力。如今朝廷“非有金革之急”,“實當太平之世”,并沒有迫在眉睫的危機需要解決,反而是樹立良好的榜樣,重建公平的守孝制度更為重要。
穩定朝局 迎立世宗
正德十六年(1521年)三月,明武宗朱厚照去世,且并未留下子嗣。當時朝廷正處于內憂外患之中,如何選出合適的繼承人,并且在新皇即位之前穩定朝局,成為了楊廷和仕宦生涯中面臨的最大考驗。
武宗去世時,留下了一個混亂的政治局面。他最寵信的武將江彬手握邊軍兵權,還“提督威武團練營”,控制部分京營的軍隊。不僅如此,江彬在內廷有宦官群體的支持,司禮監太監魏彬的家族與其有姻親關系,掌管東廠的御馬監太監張銳則是其死黨,在外朝則有關系密切的吏部尚書王瓊為政治盟友。
面對這樣的局面,楊廷和臨危不亂,處置鎮靜。他首先找到同樣提督團練營的宦官張永,向他點明了利害關系。隨后,楊廷和又找到諸位司禮監太監,極力勸說,請求他們支持抓捕江彬。此時江彬還以為宦官仍是自己的盟友,入宮商議,結果被當場擒獲。至此,一場可能的大亂被消弭于無形,朝局重新穩定下來。
之后,楊廷和還有一項重大任務需要完成,即為武宗挑選合適的繼承人。武宗知道自己命在旦夕,于是將選擇新皇的權力授予給了太后和內閣。
對于臣子而言,扶立新皇是天大的功勞。權臣如果稍有不忠,就會選擇扶立一位年幼易操縱的皇帝作為傀儡,以逞其私欲。楊廷和認為,應該按照《皇明祖訓》中的明文規定:“朝廷無子,必兄終弟及”,從武宗的同輩兄弟中來選擇繼承人。
最終被選為皇帝繼承人是當時的興王世子、后來的嘉靖皇帝明世宗朱厚熜。楊廷和選擇他作為新皇帝,既符合了禮法要求,又遵守了“國有長君,社稷之福”的道理。這表現出楊廷和絕不濫用權力,剛正無私,一心為國的正直品行。
清白為官 不結私黨
楊廷和不但為國家立下了大功,自身也守住了“廉”的底線,不結私黨。嘉靖皇帝即位后,因為“大禮議”的緣故,與楊廷和之間產生了矛盾。
當時嘉靖帝堅持要將自己的親生父親興獻王作為皇帝來祭拜,納入太廟世系。楊廷和則認為嘉靖帝既然是以“兄終弟及”的條文繼承武宗的帝位,則應當與武宗一起追認明孝宗為父親,不應繼續追奉親生父親。
在這一背景下,一些官員看到了政治投機的機會,希望借此打倒楊廷和,使自己得到快速升遷。他們支持嘉靖帝將親生父親納入明朝的皇帝世系,尊奉興獻王為“皇考興獻帝”,而不追奉孝宗為父。嘉靖帝得到他們的支持,遂以皇權向楊廷和施壓,要求他不再反對自己尊奉親生父親。
嘉靖三年(1524年),楊廷和見皇帝決心已定,加上自己之前勸諫撤銷織造事務、減輕百姓負擔也未得到同意,遂上疏請求致仕。嘉靖帝早已厭煩這位剛正不阿、不肯屈從自己的老臣,于是很快便下旨允許楊廷和辭官歸里。
在嘉靖帝眼中,楊廷和就是結黨反對自己的元兇首惡,將之罷官以后,其黨羽自然應當作鳥獸散,以后朝廷大臣就無人再敢反對自己。然而,繼任內閣首輔的蔣冕、毛紀卻依然堅持楊廷和的主張,反對嘉靖帝尊奉興獻王、請求廢止江南織造。嘉靖帝見此情景,憤然在半年之內先后罷免了兩人。留在內閣的費宏與石珤盡管不像楊廷和等人一樣激烈反對嘉靖帝的做法,但也堅持同樣的主張,時時對皇帝加以勸諫,因此兩人也在嘉靖六年(1527年)二月同時去職。
事實上,嘉靖帝所不明白的是真正結黨營私者如嚴嵩之輩,全靠私利勾結,一旦嚴嵩倒臺,自然樹倒猢猻散。而楊廷和只憑公心原則辦事,為國家利益著想,從未結黨營私,因此即使楊廷和去位,接替他的蔣冕、毛紀、費宏、石珤等人也仍然贊同他的主張。這正是他們不在乎權位,以義相結而非以利相結的最好證明。
來源 | 清廉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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