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11月14日,有網友曬出一張“忻州市長征小學(西校區)家校聯系卡”的表格圖片,引發爭議。
該“聯系卡”表格中除要求填寫學生基本信息、家長眼中的孩子、希望老師在哪些方面多關注孩子外,還需填寫家長的工作單位和學歷,最后一欄則是“家長的擅長項目或可提供的社會資源”。
這一欄還詳細寫道:您有什么擅長的技能,可以參與到學校的各類活動中(如詩詞、戲曲、攝影、視頻制作等);可以提供的職業資源有哪些(如醫生、警察等職業,科技類的公司、植物園、博物館等工作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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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網友認為學校是在收集家長的背景信息,讓人感覺非常不適。
“難道要看人下菜碟?”“是為了更好地利用家長的職業方便為自己辦事?”“家長的資源是不是決定了孩子在學校的待遇。”不少網友進行了吐槽。
應該說,一所小學利用填表形式把家長的“底數”摸到這個程度,在以往是不多見的。而其用意或目的讓人生疑也不可小覷,需要給予直面和厘清。
同日,忻州市長征小學(西校區)對此事件發布情況通報,稱:
因學校工作人員未能深刻領悟、理解上級相關文件精神,聯系卡問詢項目設計欠妥,引發家長及社會各界關注與困擾,對此我們深感愧疚與自責。
事件發生后,我校第一時間停止卡片填報收集工作,向全體家長誠懇致歉;對相關工作環節嚴肅復盤,對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并立即優化調整工作方案,確保以更嚴謹、更貼心的方式推進家校協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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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忻州長征小學這個“公開說明”,我第一感覺是該校直面問題的態度還是相當可取的。既為出現的問題“深感愧疚與自責”,又聞過即改“第一時間停止卡片填報收集工作”,還“對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以利吸取教訓避免今后重蹈覆轍。
表面看來,忻州長征小學可算已經做得盡善盡美了。
但是稍加細品,又覺得哪兒不對勁。譬如此事件的處理結果是“對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不免讓人的認知陷入模糊。
這個“責任人”會是老師、班主任、教務處或分管副校長?可結合校方“公開說明”所表述,此次“家校聯系卡”征詢家長信息與意見,是為深入落實市關工委“校家社協同育人”會議精神及相關實施方案要求,意在吸納有能力、有熱情的家長代表參與校委會建設。可見此次推行“家校聯系卡”,就是該校自上而下的統一行動。
那么就不可能出現各個班級或年級各行其是的狀況,包括這份“家校聯系卡”的填寫項目和內容,也應是由學校統一審定后才發布落實的。
這便使我聯想到“校長責任制”這個詞,作為我國基礎教育領域推行的學校管理體制,其核心特征為上級機關領導、校長全面負責、黨組織監督保證與教職工民主參與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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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此,推行“校家社協同育人”機制,校長首當其沖理直氣壯是學校第一責任人。
因此忻州長征小學這起“家校聯系卡”事件,板子的重心理應落在校長屁股上。
而非“欲蓋琵琶半遮面”、指向不明亂推諉。
否則既違背教育初心,
也愧對“誠實第一”的孩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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