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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賓:王蘇寧
撫順市新撫法院少年法庭庭長
撫順交通廣播《交廣朋友圈》節目,每周四增設《共話調解》節目板塊,本期欄目由中共撫順市委政法委員會、撫順交通廣播 聯合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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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兒童是民族的未來與希望,守護他們健康成長意義重大。撫順市新撫區法院少年庭,自 1993 年成立以來不斷探索發展,打造出“三審合一”新模式,走出“一庭雙品”特色路。其不僅榮獲諸多榮譽,還在綜合治理中發揮重要作用。今天,新撫法院少年庭庭長王蘇寧做客節目,為我們分享少家法庭特色審判以及真實案例。
主持人:首先請王庭長介紹一下撫順市新撫區法院少年庭發展概況。
王蘇寧:1993年撫順市新撫區法院少年案件審判庭(簡稱少年庭)成立, 2007年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集中管轄決定,將撫順市四區、三縣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犯罪(簡稱少犯案件)均由我院少年庭集中審理。2017年又將撫順市四區、三縣侵害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案件(簡稱少保案件)均由我院少年庭集中審理。2024年1月我院將新撫轄區民事一審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撫養、監護、探望等事宜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及離婚案件、未成年人的人格權糾紛案件、婦女兒童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未成年人侵權糾紛案件等及全市交叉管轄涉及未成年人行政案件均由我院少年庭集中審理,打造出全市少年+家事+行政(少年)“三審合一”審判專業化法庭融合新模式,也是撫順市法院唯一一家有獨立編制的少年家事法庭。目前探索出新撫法院“一庭雙品”全市少家審判特色之路。
主持人:那就請您介紹一下少家法庭特色審判中“一庭雙品”品牌效能的具體內容及在基層綜合治理中的作用。
王蘇寧:少家法庭現是一個綜合審判庭,承載著司法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維護婚姻家庭穩定、扶老攜幼的社會治理功能。是法院工作融入和推動社會綜合治理的有效途徑。目前已將少年審判“教育感化挽救”功能與家事審判“診斷、修復、治療”功能有機融合,實現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家庭和諧、基層綜合治理“多贏”效應。少家法庭既有(涉案未成年人、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也有民事、行政案件,即將涉少刑事審判中的社會調查、圓桌審判、延審幫教、心理矯治等工作機制納入涉少民事與家事、行政審判維權范圍,在少年刑事審判中把家事審判中的公益性、人倫性、關聯性、修復性理念引入其中,更有針對性的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抓關鍵、樹品牌。為實現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培塑了“節節高”—撫順雷鋒城新撫法院少家法庭中少年審判品牌,節節升高的綠色青竹象征著充滿希望的未成年人健康茁壯成長,質地堅硬的竹衣寓意著少年庭法官媽媽給未成年人提供溫暖有力的司法保護,層層葉片飽含著社會各界對未成年人的深切關愛。通過對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守護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事糾紛的化解關系到社會和諧文明進步。為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全面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范化水平,在基層黨委領導下共同營造平安、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新撫法院在新撫區綜治中心內設立了以少年庭庭長名字命名的 “王蘇寧工作室”,以和合之力促和合相融,以共情之暖化多元解紛。為抓實效、謀創新,增強家事矛盾糾紛化解的責任意識,創立“新和合”新撫法院少家法庭中家事審判品牌。工作室品牌成立為樹立和諧健康的家庭觀念,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司法對社會風尚的家中與功能引領作用。實現了少年審判和家事審判司法功能和社會功能的有機結合,兩大獨具撫順特色和辨識度的司法品牌,探索出一條以教育、挽救、感化未成年人、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家庭和睦、情感修復、親情彌合為特色多元化治理撫順特色的少年家事審判之路。
主持人:聽說咱們新撫區法院少年法庭近年獲得多項榮譽?
王蘇寧:少年法庭工作在各級黨委、上級法院領導下得到社會各界的肯定,曾榮獲全國少年法庭工作先進集體,近年來榮獲共青團中央、最高院多家表獎的“青少年維權崗”,全國婦聯表獎的“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中國關工委表獎的“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優秀輔導員”等多項全國先進及省、市級先進。本人擔任審判長審理的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撫順虐童案》2024年入選全國指導性案例,實現遼寧省法院零突破,副庭長張博審理的《顏某訴某孕嬰用品店買賣合同糾紛案》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主持人:您再給我們介紹一下新撫區法院少家法庭特色審判的經驗及參與綜合治理中工作的做法?
王蘇寧:建立“合適成年人”庫,從共青團、婦聯、關工委等單位選任專業人員擔任臨時家長參與庭審。通過聘請兼職心理專家、調解員等建設“法官+司法輔助人員+社會輔助人員”的多層次專業化少年審判隊伍,開展訴源治理犯罪預防、案件調解等工作。抓好庭前、庭中(圓桌審判)、庭后三個環節幫教。建立幫教檔案,認真落實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為未成年犯罪人員順利復學、就業回歸社會排出障礙、創造條件。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辯護人,積極幫助其申請法律援助,使他們獲得辯護的權利,定期到未成年人管教所回訪、緩刑犯家中回訪,開展未成年人判后回訪為矯正未成年人上好入矯“第一課”。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擔任法治副校長,與多家部門建立未成年人保護體系聚合力建立未成年人教育基地等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加強《人身安全保護令》保護力度,維護婦女、兒童身心健康。《反家庭暴力法》第23條: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臨現實危險,可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案例:陳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
基本案情:申請人陳某(女)與申請人段某某系夫妻關系。雙方婚后感情一般,一日兩人因感情不合發生爭吵廝打,陳某在遭遇段某某拳打腳踢后報警。經公安機關出警處理,決定對段某某拘留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因段某某揚言要在拘留期滿后上門打擊報復陳某及其父母,陳某遂到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并要求禁止段某某對其實施家庭暴力,禁止段某某騷擾、跟蹤、接觸其本人、父母。如段某某違反上述禁令,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加強《人身安全保護令》保護力度同時建立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機制,如發現父母不正確實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發放《家庭教育指導令》《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家庭責任告知書》,建立預防、保護、回訪、救助為一體的1+4多元婦女、兒童權利保障機制,為婦女兒童筑牢保護屏障。
充分發揮家事審判對家庭關系的診斷、修復、治療作用,讓關口前移,從事后救火到事前預防的綜合治理中,從源頭減少訴訟增量,實現“以楓為引、用法解紛”訴前調解+多元解紛工作模式,依托綜合中心“一站式”社會治理功能,統籌社會多部門力量,打通網路數據,建立未成年人動態數據庫面積,精準識別高風險群體,化源頭預防與干預對高危場所治理、困境兒童關愛、提升家庭關護能力。把未成年人保護、家事審判放在社會綜合治理大局中統籌推進,用司法保護守護萬家燈火、繪就美好“楓”景。
主持人:少家法庭特色審判在參與綜合治理調解工作中遇到哪些案例?
王蘇寧:被父親起訴,女兒難忘童年陰影。當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的父親年老多病起訴贍養時,成年子女該如何面對,近日,撫順市新撫區法院“王蘇寧工作室” 成功調解一起贍養費糾紛案例。
案情介紹
楊某某,男,今年將近60歲,體弱多病。年輕時婚娶農村女子結婚,婚后生育一女兒,女兒2歲時,因妻子無經濟來源,雙方為生活瑣事經常口角離婚,離婚時雙方約定婚生女楊某女歸楊某某撫養,后楊某某又迎娶帶孩子的女子結婚,楊某某在與第二任妻子生活期間,經被告楊某女介紹,其童年在沒有父愛、沒有良好教育、吃剩飯、挨打、挨罵度過,楊某女經不起艱難生活下到農村找到母親,在農村母親身旁長大,離開父親后二十多年未見到父親,今天為贍養費來到法院,見到父親后童年陰影隨即浮現在眼前,遂情難自禁,悲傷痛哭,泣不成聲,認為自己多年與父親沒有來往,已放棄繼承權,父親沒有盡到撫養義務,自己有權拒絕贍養。
法官普法:父親沒有履行好撫養義務,子女可以拒絕贍養老人嗎?
面對童年不良刺激的遭遇的被告,工作室法官向其釋明法律規定,撫養不是贍養前提,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義務。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人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的義務,照顧老人的特殊需要。工作室法官嚴肅批評了楊某某年輕時未盡好撫養義務的行為,彌補女兒創傷,最后經法官耐心細致調解,雙方諒解,女兒自愿給其父親贍養費。一次調解化解多年遺憾,重修父女親情。
來源:撫順交通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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