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據《山西經濟日報》報道,就消費者李震狀告阿里巴巴集團、支付寶、螞蟻科技、淘寶、天貓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判定以上阿里系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成立,判令向原告賠償其訴訟期間的合理開支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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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李震是2017年6月注冊的淘寶賬號,在購物時他發現只有支付寶一種付款方式,他認為淘寶這是侵害消費者的支付選擇權。于是,2021年6月,他將阿里系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阿里系公司停止壟斷行為、賠禮道歉及賠償10000元維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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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由上海知識產權法院進行一審。審理結果是阿里系的執法行為不構成壟斷,李震敗訴。
時隔4年,今年1月,該案二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進行。
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 撤銷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對于該案做出的民事判決。要求阿里巴巴集團、淘寶、天貓在判決生效起十日之內,支付李震在調查并制止其壟斷行為期間的合理開支10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淘寶已于2024年9月接入微信支付。但鑒于該案是2021年6月提交的,而且消費者控告的是他自2017年6月注冊淘寶以來,一直到2021年6月,這四年期間淘寶的壟斷行為。因此判定阿里系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成立。
消息一出,輿論一片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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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京東、微信、美團都被拉下水了,因為他們也不支持用支付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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