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經濟特區個人破產保護條例》于2025年11月1日正式實施,昨天是《條例》實施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廈門中院當天就收到了一部分個人破產申請,其中首個立案的負債人就是一對負債近600萬的創業夫妻。
根據廈門市官方發布的新聞:
《條例》正式實施后,首位獲立案審查的申請人是一家物聯網技術企業創始人,當年創辦的企業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物聯網智能化系統解決方案領域具有領先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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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快企業的發展,不惜以個人名義向金融機構貸款投入企業運營。受行業競爭等影響,企業經營困難、資金鏈斷裂,申請人個人名下的財產被法院強制執行用于清償債務,其配偶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亦被列為被執行人,夫妻二人均被限制消費,至今負債總額仍有近600萬元。
筆者一直持續關注于全國各地個人破產案件,以及個人債務集中清理(類個人破產),一般首案都會得到各地法院的額外重視,并被列為典型案例,我相信廈門的首案申請人也是一直在關注《條例》的進展,并與相關部門進行過深入的溝通,所以立案才會如此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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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深圳個人破產的首案申請人梁文錦,同樣也是一位創業者,從事藍牙耳機創業失敗后,負債高達75萬元。
2021年3月10日,《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實施當日,他就向法院提交了個人破產重整申請,兩個月后,深圳中院就裁定受理了梁文錦的個人破產申請,同年7月19日,法院就裁定批準了他的債權清償計劃,即在未來三年,每月扣除夫妻二人每月7700元的生活費后,其余收入全部用于償還債務。
2023年6月20日,深圳中院再次出具民事裁定書,裁定該案已執行完畢,并依法免除其未清償債務。梁文錦通過個人破產,在不到兩年的時間內,就徹底還清債務,獲得經濟重生。兩年后,梁文錦向媒體表示,現在工作穩定,收入較高,已將原來35平的出租房換成了110平的大房子!
可見,通過個人破產制度,不僅能讓債權人的債權得到最大限度的公平受償,更能讓債務人恢復信心,快速走出債務泥潭!
筆者非常期待廈門首例個人破產案能夠快速取得成功,也希望能夠看到更多的深陷債務危機的負債人能夠通過個人破產制度早日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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