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慶市前市長黃奇帆在虹橋國際經濟論壇上提出“老年人房產倒按揭體系”引發廣泛討論。這一模式被視為銀發經濟領域的新探索,但其內核與早年的“以房養老”概念存在高度相似性——老年人將房產抵押給金融機構,在世時按月領取保障金,離世后房產歸公。
在我看來,盡管倒按揭模式的概念新穎,但實際操作中面臨多重現實困境,可能難以大規模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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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機制設計看,倒按揭的本質是房產價值與生命周期的長期博弈。
機構需預估老人剩余壽命,以房產評估值為基數計算月付金額。若老人提前離世,機構可提前收回房產并獲利;若老人長壽,機構則需持續支付直至約定年限,面臨虧損風險。
以我國男性為例,法定退休年齡逐步延至63歲,而平均預期壽命約77歲,這意味著半數男性可能在退休后7-15年內離世。這種“壽命博弈”特性,使得老人需對自身健康狀況有極度樂觀預期才愿參與,否則易產生“虧本”心理,降低接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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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適用人群的局限性同樣顯著。
當前養老保障體系已基本覆蓋城鄉居民,多數退休職工的養老金足以維持基本生活,老年人更迫切的需求是精神陪伴而非物質補充。倒按揭將房產在身后“充公”的特性,可能削弱子女贍養意愿,子女若無法繼承房產,陪伴動機可能下降,甚至引發“放棄贍養”風險。
即便無子女或失獨老人,也可能因親戚晚輩贍養而保留房產傳承意愿。因此,僅無子女且與親屬疏離的老人可能成為潛在參與群體,但這部分人群規模有限,難以支撐模式規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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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現實的矛盾在于實施能力與需求錯配。
城鄉養老保障差異顯著,農村老人月均養老金普遍不足300元,僅為城鎮退休職工平均養老金的八分之一至十分之一,對額外保障金的需求更為迫切。但農村房產價值普遍較低,且宅基地受村集體交易限制,導致倒按揭在農村面臨“評估價低-月付少-改善有限”的惡性循環。
例如,一套價值10萬元的農村宅基地房產,按20年倒按揭計算,月付僅約400元,對農村老人生活改善作用微弱。加之宅基地流轉限制,機構難以通過市場化手段處置房產,進一步壓縮了農村地區的操作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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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存在諸多挑戰,黃奇帆提出的“倒按揭”仍具探索價值,銀發經濟需以創新思維破解養老難題,而倒按揭的提出至少為制度設計提供了新思路。
其實際落地需配套解決三大痛點:建立動態壽命評估模型,降低“壽命博弈”風險;完善房產處置機制,如允許宅基地跨集體流轉或引入政府擔保;探索“部分繼承+部分歸公”的混合模式,平衡子女繼承權與機構權益。
同時,需配套精神贍養激勵措施,如將子女陪伴納入養老服務積分體系,避免物質保障與精神需求脫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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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而言,倒按揭從概念到實踐需跨越理念、制度、技術等多重障礙。其成功關鍵在于構建“政府引導、機構參與、風險共擔”的機制框架,并輔以精準的需求匹配與風險防控。唯有如此,才能將理論探索轉化為可復制的養老新模式,真正推動銀發經濟從“概念創新”走向“實踐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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